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咸宁市桥牌协会)
索引号 : 011337100/2025-26234 文       号 : 咸民许变决字〔2025〕3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咸宁市桥牌协会) 发布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申请人:咸宁市桥牌协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120077078960XC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1日提出的会长、法定代表人、秘书长、住所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0月11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会长由葛海一变更为申向阳;法定代表人由葛海一变更为申向阳;秘书长由陈蒲宾变更为龚义彬;住所由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温泉路29号变更为湖北省咸宁市银泉大道723号省地质四大队。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民政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