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是留守儿童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高发频发时期,咸宁市四举措做好暑期留守儿童安全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留守儿童暑期安全工作。农村留守儿童是易发安全事故的特殊群体,关爱留守儿童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尽的职责,保证留守儿童人身安全,是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中之重。暑期来临,由于农村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监护,溺亡事件及其他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各级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统筹谋划好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以村组为单位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全面走访,宣传安全知识,发放有关安全教育宣传资料,提高留守儿童安全意识。要在河库湖堰重点水域设立警示牌,要组织人员在易发生溺水事件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逻。要在村组显著位置设置宣传牌或横幅进行宣传,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积极应对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事件。发现留守儿童安全事件后,要按照应急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协调各方妥善做好善后工作,防止事态扩散蔓延。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分清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监管职责未落实而导致留守儿童溺水事故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咸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福利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