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咸宁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成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专班,全员到岗到位,严格实行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临时封闭管理制度,有效保障了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截至2月4日,全市养老机构留住老人2205人、工作人员507人,全部实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零感染。
全市养老机构封闭管理实行后,取消了所有机构老人外出及家属来院探访活动;已请假离院的老人,在疫情解除后经检查评估方可回院;疫情未解除期间不接收新入住老人。封闭管理期间工作人员全部留院禁止外出,除为养老机构提供工作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及防控指导等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各县(市、区)民政局联合养老机构通过电话、视频、告知函等方式,向老人和家属因封闭管理造成的不便做好解释工作。养老机构内的老人家属可通过电话、视频等非直接形式了解老人在院生活情况。
同时,全市养老机构严格落实“五严格一确保”工作要求,即:最严格的进出登记管控,最严格的24小时检测把关,最严格的巡查发现报告,最严格的进入把关,最严格的防范疫区人员接触,确保防止机构内群体性感染事件发生。(咸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