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咸宁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省、市工作安排,以对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分领域强化防控手段,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抓好全市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一是夯实组织架构。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市民政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卫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根据疫情发展,针对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会救助、殡仪服务管理、婚姻登记服务、流浪人员救助和社区排查等民政领域分别制定了疫情防控举措,切实将疫情防控贯穿到民政全领域、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各县(市、区)民政局相应第一时间成立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干部取消休假,组建工作专班,将关口前移,下沉一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即报制度,每日下午5:00收集各县(市、区)民政局疫情信息情况。不定期召开疫情防控协调部署会,通报疫情动态,发布防控要点。各县(市、区)民政局积极主动开展疫情防控,层层压实责任。通山县民政局采取党员干部包保福利院方式加强疫情防控,做到人到、心到、责任到、措施到。三是建立检查督导机制。采取各民政服务机构自查与民政部门检查督导相结合机制,全面查找防控工作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督导抓好整改落实。市民政局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卫带队先后深入咸宁市社会福利院、咸安区社会福利院、咸安区民办养老机构“夕阳红”老年公寓、咸安区殡仪馆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管理检查督导,要求管理人员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确保老人和儿童过上幸福的春节。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片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检查疫情防控情况。
二、落细硬核举措,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一是严格实行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全封闭管理。进一步落实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院长负责制,对所有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均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民政局联合服务机构通过电话、视频、告知函等方式,向老人、儿童和家属因封闭管理造成的不便做好解释工作。机构内的儿童、老人亲属可通过电话、视频等非直接形式了解儿童、老人在院生活情况。二是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与管理。加强街面巡查,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快救,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实行严进严出,入站求助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有发烧、咳嗽、肢体无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入站,及时上报防疫指挥部并送医,站内受助对象无特殊情况不得出站。强化站内照料监管,对站内受助对象分早晚各测量体温一次,发现疫情的立即隔离并送医救治。截至2月9日,疫情期间全市各救助站共救助滞留78人,无发热对象。三是落实最严殡仪服务疫情防控措施。疫情发生后,市民政局及时主动起草了《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遗体处置规程(试行)》,并提请市防疫指挥部印发(咸冠防指办〔2020〕13号)。各县(市、区)民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了不少于4人的传染疾病死者遗体火化工作应急队伍,对从事遗体接运、火化的一线工作人员,落实最为严格的防护措施;实行遗体火化处置信息和防疫情况每日一报制度。截至2月9日,疫情期间全市6所殡仪馆共火化遗体155具,没有出现工作人员感染。
三、落实兜底保障,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着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市民政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贯彻落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群体和困难家庭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关注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的疫情防控和基本生活保障,要确保低保金、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金等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增发一个月慰问金。对全市2019年所有在册城乡低保对象按2019年12月份补助水平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对特困对象按2019年12月份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发放一个月慰问金。全市共慰问城乡低保对象111484人,发放资金2672.88万元;慰问特困对象10214人,发放资金664.774万元。发放孤儿春节慰问金524015元。另外,全市发放1月份城乡低保金5022万元,特困供养金1390万元,孤儿养育金51.6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99.16万元。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功能。发挥主动救助机制作用,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疫情感染人员生活困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1月份,全市临时救助3378人次,发放资金613.6万元。通山县已提取临时救助备用金100万元,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救急难57人次21.4万元,同时,2月5日,市民政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市、县、乡三级民政系统求助与监督电话,就近及时协调解决需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困难,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心理慰藉等工作。
四、积极全域动员,聚合社会力量抗击疫情。一是全力以赴做好慈善捐赠。为切实做好应对疫情防控捐赠工作,第一时间组建慈善捐赠工作专班,开展接收社会捐赠,并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款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截至2月9日10时,咸宁市慈善会共接收省慈善总会下拨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合计16080.37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合计2214.727万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40.327万元,非定向捐赠资金18254.77万元,合计接受捐赠资金18295.097万元。共拨付疫情防控捐赠资金合计16298.327万元,其中定向捐赠资金40.327万元,非定向捐赠资金16258万元。二是动员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疫情防控。咸宁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积极行动起来,向全市各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号召大家爱心捐赠,共渡难关。倡议书发出后,市蜂业协会、咸宁市福建商会闽都音乐会所、市公共关系协会等一批社会组织纷纷响应号召,通过市慈善会等平台捐款捐物,展现出全市社会组织心系疫情、共渡难关的担当。截至2月9日,收到来自爱心社会组织捐款400余万元。三是动员基层工作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全市173个社区、887个村采取以社区网格、村民小组为单位,网格员、村组长挨家挨户上门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人、不放过一条线索,坚决阻断输入性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