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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四项举措推动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29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促进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咸宁市民政局采取四项举措,保障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一是丰富活动载体,延伸安全触角。通过开展进社区(村)居家养老(互助照料)服务中心、进养老机构等“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多元化宣传活动,着力提升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教育的参与度和知晓率,提高老年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向市民发送10万条“关心关爱老人,拒绝高利诱惑,‘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的安全防范宣传短信。6月23日,社会组织文明行“社社”牵手暖民心系列活动之“关爱三留守•共叙端午情”活动在桂花镇石城村大屋雷,召开村“三留守”人员座谈会,了解留守人员困难和意见,在进行心理疏导和精神支持、宣讲安全生产知识的同时,发放适当节日慰问金。6月24日,印发了《咸宁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工作方案》,着力开展家庭监护、儿童安全自护等专题宣讲。

二是强化宣传氛围,筑牢安全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认真学习今年以来上级通报的各类事故案例,观看全国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视频,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各单位尤其是养老机构要切实抓好火灾、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四个能力”和自然灾害疏散避险能力。全市民政系统在社区、养老机构等显眼位置张贴海报和警示性宣传标语,通过部门平台、微信公众号平台、手机短信等播放专题教育片和发短信提示方式方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三是健全设施设备,筑牢安全基础。继续实施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认真开展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任务,改造消防安全设施、食堂设施、无障碍设施和特护设施等,不断提升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是严格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月”进程,组织开展养老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邀请市消防支队对全市19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并将安全隐患反馈给我局,针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强制性国家标准,又不符合《安全基本规范》的养老机构,进行挂牌督办,按照“一院一案”的要求,各县(市、区)成立联合执法组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限期整治到位;拒不整治或无法完成整治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取缔,守好养老机构安全红线和底线。(咸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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