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全市民政系统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2017年市县两级同步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议事规则,推动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20年11月11日,我市召开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共商工作举措。县级民政部门充分发挥部门协商作用,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有效解决困难群众遇到的急难问题,降低了贫困人口返贫风险。
二是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十三五”期间,我市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于救助申请对象坚持逢进必核,有力促进了低保规范化管理。近年来,民政部门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不断升级系统效能,实现了与公安、税务、不动产、工商、卫计、人社、公积金、扶贫、残联、金融等部门信息互通,落实了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
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覆盖率达到100%,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是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按照“兜准底、兜住底、兜牢底、兜好底”的要求,每年制定咸宁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强化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统筹部署好兜底保障工作。着力完善和落实兜底保障长效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加大协作力度,有效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向社会公开市县乡三级社会救助监督举报求助电话,规范社会救助“三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建立“三三”督查机制。为了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市民政局通过“三机制、三结合”的方式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即市、县、乡三级同步抽查机制、日通报机制和即时整改机制,采取电话随机抽查与上门巡查相结合、服务对象抽查与联系包保人抽查相结合、督查政策与宣传政策相结合。全市民政系统通过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了全市民政系统监督和求助电话,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接听。疫情期间,全市民政系统共接监督和求助电话805个,其中政策咨询752个,求助22个,投诉举报31个,信访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到100%。
六是建立低保进出“双预警”机制。今年我局通过“精准救助 预警先行”的思路,采取精心部署试点先行、线上线下汇集数据,精准标识分类预警、自动监测跳转标识、强化核查动态管理等措施,探索建立了非低保家庭进入低保预警和低保家庭退出低保预警机制。2020年初,选取嘉鱼县作为预警试点单位,9月份,市民政局印发了《咸宁市城乡低保进出双预警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返贫致贫风险高人员、低收入困难人群、潜在救助对象等的基本生活状况。我市信息平台通过主动比对、主动反馈,将未脱贫建档立卡508人,脱贫不稳定户867人、边缘易致贫户1722人、整户无劳动力户3365人纳入预警监测范围。通过逐户逐人摸底排查,已将预警监测范围内的649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12月1日,我市在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作了《精准救助 预警先行》的典型发言。(市社会救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