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正文

崇阳县联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7-29 来源:崇阳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

2026年7月29日上午,崇阳县“法护民生·助扶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天府城市广场举行。本次活动由全县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攻坚协作机制工作专班主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残联等多部门联合参与,崇阳县助残志愿服务队协助开展现场服务。

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以下简称《社会救助法》)正式施行。该法于2026年4月30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根据宪法制定,旨在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了“促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制度目标。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宣传周活动的统一部署,崇阳县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了此次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参与单位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折页、现场答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社会救助法》的条文和各项救助政策。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八大类救助项目,耐心讲解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救助标准。针对群众关心的家庭收入核算、困难群众动态监测、线上线下申报途径等热点问题,各部门业务骨干现场一对一答疑解惑。

崇阳县助残志愿服务队的志愿者们在活动现场主动向残疾群众和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残疾人专项救助相关政策。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表示:“以前不清楚残疾人‘两项补贴’怎么申请,今天工作人员讲得明明白白,宣传资料我也带回家慢慢看,实在太贴心了。”

活动期间,县政府副县长吴齐林亲临现场指导,详细了解宣传开展情况,对部门协同普法、助残志愿服务等工作给予肯定。现场指出,《社会救助法》的施行标志着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以普法宣传为契机,推动救助政策精准落地,不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体。

此次多部门联合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等普法活动,健全常态化部门联动宣传机制,让社会救助政策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切实织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附件:
收起
局长信箱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
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