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精工程·爱满咸宁”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鄂防指办发〔2020〕83号)、《关于印发<咸宁市民政局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民政函〔2020〕9号)通知要求,咸宁市民政局坚持承担社会责任,统筹使用慈善资金,开展“金精工程·爱满咸宁”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对重点人群开展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
一、项目实施范围、周期和受益群体
(一)项目实施范围
在咸宁市本级及6个县(市、区)开展,每个项目选取两个以上服务点,以村(社区)为依托,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开展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
(二)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
(三)受益群体
直接受益群体:新冠肺炎病亡者亲属;新冠肺炎康复患者家庭;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群体家庭;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
间接受益群体:项目实施村/居的其他居民。
二、项目内容
拟设立项目8个,其中市本级项目2个,分别为20万元/个、10万元/个,每个县(市、区)项目1个,10万元/个。
服务要点:
1.项目计划的服务内容合理,包含社会工作个案、小组和社区等活动形式,以直接面对特殊群体的服务为主;
2.服务内容贴近特殊群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3.服务形式须包含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志愿者、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等内容。
三、实施流程
1.申报阶段(2020年9月2日-9月22日)
社工机构结合村/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由社工机构于9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每个机构限申报1个项目。
2.评审阶段(2020年9月23日-10月10日)
咸宁市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考察项目申报机构资质,项目方案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包含项目保障、受益群体需求分析、项目设计方案、社会效益、公益性五个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排序。
3.公示立项阶段(10月12日-10月16日)
专家评审结束后,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执行机构,并签订服务协议。
四、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1.在咸宁市内登记注册的社工机构;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工作人员中至少有1名心理咨询师,持有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证书;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者,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项目服务产出
1.服务对象日常走访:社会工作者在所服务社区确定有需求的个人或家庭,作为持续关爱陪伴的对象,每月至少上门一次了解近况,并针对服务对象的合理需求链接相关资源,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2.个案服务:社会工作者在服务的过程中确定重点辅导个案,应是有特殊困难或者个体情绪极其不稳定、需要跟进介入提供帮助的个人或家庭。社会工作者持续跟进,对家庭遇到的问题与需求进行评估、制定方案,协助家庭解决问题。
3.小组工作:计划开展心理支持、同伴支持、增能等类别的小组服务,每个小组组员人数不少于5人,节数不少于5次。协助有共同需求的组员相互支持,通过小组的力量缓解疫情带来的压力与痛苦,获得成长。
4.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类促进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培育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活力,营造居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的社区氛围。
5.发展社区志愿者、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机制:引导社区居民在中国志愿服务网注册成为志愿者,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组织。
6.建立社工服务站开展社区活动:开展社工融入的文娱类、教育倡导类活动,或危机干预、疾病预防、公共事件等专题讲座,引导居民科学的看待疫情的发生,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协助社区居民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与相互支持的社区氛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郑永红0715-8139949;电子邮箱:286830416@qq.com;邮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市民政局5楼。
附件:项目申报书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附件:
“金精工程·爱满咸宁”
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
申报机构: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9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名称统一设置为:“金精工程·爱满咸宁”XX区+项目内容关键词+疫后心理疏导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应准确,反映项目主要内容。
三、项目经费预算建立在项目活动的基础上,每项活动必须有明细与合计。
四、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按照填报说明填写电子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盖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报送市民政局。
六、本项目申报书由咸宁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电话:郑永红 0715-8139949
电子邮箱:286830416@qq.com
邮寄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市民政局5楼。
项目承诺书
申 报 机 构 承 诺 |
我单位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方案,及时到位配套资金,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接受项目监管、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 民政局 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一、申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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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民办非企业 ¨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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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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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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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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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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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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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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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业资格/职称 |
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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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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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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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社会工作 服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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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心理疏导、 心理咨询 服务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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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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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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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执行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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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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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受益 人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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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受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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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受益 人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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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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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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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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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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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指标数量 |
备注 |
基本指标请参照方案项目产出,各机构可根据情况添加自主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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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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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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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支出用途 |
申请金额 |
预算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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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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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
1.申报机构登记证书
2.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合作证明材料
3.团队负责人及成员的资质证明材料
4.承接机构资质要求证明材料
5.机构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