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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9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 打印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以及《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初评、咸宁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定了2020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9日至7月26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及时向咸宁市民政局社管与慈善社工科反映。

联系电话:0715-8139949;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35号

邮箱:8139949@qq.com。

咸宁市民政局

2020年7月19日

全市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

一、3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咸宁市蜂业协会;

咸宁市印刷协会;

二、4A级社会组织(排名不分先后)

咸宁市阳光助困协会;

咸宁市朗诵艺术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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