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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26号)要求,咸宁市民政局委托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对全市申报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评定,经评估、审定,现对审定通过的2023年度一级、二级养老机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形式向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公示期10天。

联系电话:0715—8139593

咸宁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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