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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4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613日至912,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113日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机制的通知》(咸纪发20227)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站位坚决落实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会学习领会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四个清单”,按照“纠、清、问、建”的整改要求,把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逐一分解细化,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二)聚焦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对照清单,逐条对账销号,倒逼整改落实,推动新老问题一并彻底解决。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加强深度研究,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针对反馈的3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6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1个(3号问题),1个问题(38号问题)申请延期整改,共清退资金16.9674万元,清收资金175元,追责问责19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23项。

(三)以改促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完善《咸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长治长效。通过巡察整改工作,市民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政治担当,各项民政工作在补短板、强弱项上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民政系统高质量发展和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开展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专题学习。二是迅速做好补学。20238月,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民政部文件精神并开展交流研讨。三是扎实开展宣讲。印发市民政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制定宣讲计划,持续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落实社会组织管理责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10月向咸宁市委进行了请示,1116日,市委书记孟祥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二是针对4家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不同问题情况,督促指导咸宁市曲艺家协会完成换届后相关变更手续,督促咸宁市步步高职业培训学校补全相关材料,引导咸宁市假肢矫形康复中心、咸宁市新闻出版协会完成注销登记,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落实市委市政府大健康产业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完成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阶段性目标任务。印发《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家庭养老床位智能化改造项目参考清单》等10余个指导文件,向县(市、区)下发了4期工作提醒函,局主要负责同志共组织召开了4次全市性的工作推进会、先后10余次深入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并建立了周调度、月通报、季推进会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情况获民政部通报表扬。省政府督查激励以奖代补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0万元。央媒两次报道我市适老化改造工作。二是深化医养结合工作。以公立医院为依托办养老机构,树立行业标杆,示范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满足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支持6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衔的14个公立医院办养老机构试点项目总投资近 9 亿元设置总床位数 3398 张;2023年已投入运营10个,2024年将投入运营4个。我市《公立医院办养老让养老更有“医”靠》经验获省民政厅2023年度全省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推广案例。三是探索发展旅居养老等新养老模式。20235月,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旅居养老工作安排部署会。积极对接北京瑞康缘、北京安益同、深圳作为科技、深圳精华隆、深圳优必选、武汉千家医康养、武汉晚晴等多家养老公司,并到我市进行了实地考察。9月底,我局参加了2023年吉林延边旅居康养项目部分省(市、区)推介会,并组织拍摄养老宣传片《远方的新家--咸宁》,在重阳节发布。1011日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加快养老产业发展打造中部康养城市》的典型交流发言。四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20233月,成功向省民政厅申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为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并于9月承办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省厅安排了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培训和办赛,在省赛中我市获个人二等奖4名,三等奖1名,市民政局获得团体奖二等奖,赛事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名。10月底举办了全市百名养老机构院长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底至11月中旬,举办了万名家庭照护者养老护理线上培训。2023年完成4711人的养老护理线下培训和1002人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是大力推进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20234月下旬,我局邀请省标院专家赴6个县市区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申报前培训。10月中旬,邀请省标院专家对评级未通过的养老机构开展了2场培训。2023年组织省标院、地方标准所、养老服务专家分3批次开展养老机构1-2级等级评定工作。我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有97个,通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评定为1级以上养老机构61个,占比63%,其中41个,34个,225个,131个。同时,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4落实信息公开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发布、更新殡葬服务收费标准信息。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接发改部门出台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文件,并在咸宁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公布各县(市、区)殡葬服务收费的公告》,对各县(市、区)出台的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文件全部公开公示。二是按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发现问题及查处结果。及时将20238月开展的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和12月开展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养老服务检查结果在局网站公示。同时,对分管或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5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阶段,明确对名称预先核准阶段已提交的拟任负责人相关资料,在办理登记确认为正式负责人时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相关资料。二是结合当前实际工作情况制作了咸宁市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指引和系统操作指南,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6推动落实惠民救助政策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讨论。202310月,局党组对任水兵因家庭成员遭遇重大疾病申请临时救助的案例进行学习和剖析。二是开展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治理。20224月,市民政局印发《咸宁市临时救助备用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推动解决临时救助时效性不强的问题。三是发了《咸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临时救助工作。四是召开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会议,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形成救助工作合力。五是全面推行低保审核确认告知承诺制。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认定为诚信申报对象的低保申请家庭,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救助时效。六是及时将县(市、区)需集中养育的孤儿及户口迁入市儿童福利中心。202311月,市儿童福利中心将集中养育的孤儿户口,全部由各县(市、区)转移到市福利中心,并先后与市、区医保局对接,将院内41名孤儿全部纳入了一类医疗救助对象。七是积极开展儿童康复医疗工作。对接上海爱佑基金等爱心社会组织,与市中医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儿童康复医疗工作,部分残疾儿童得到有效治疗。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7救助服务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签订补充合同。202381日,市民政局和友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补充合同,将服务时间延期到2023930日。二是上门了解服务效果。市民政局开展了全覆盖走访,33名接受服务的特困对象对社工提供的上门服务均表示满意。截至930日,友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完成上门服务816次,超额完成约定服务次数。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8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市社会福利中心服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开展消防安全改造。20214月,市福利中心正式移交市城发集团(城发悦华康养中心)运营管理,原供养的特困对象由其代养,其他社会老人按自愿原则分流到城发悦华康养中心及阳光养老公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文件和《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对护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咸宁市社会福利院安全制度的要求。督促城发悦华康养中心以及阳光养老公寓加强对老人房间器具、管制刀具的严格管理,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老人房间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投入资金64元,对消火栓系统进行改造。二是明确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项目施工方(湖北志能建筑有限公司)建设质量主体责任,对消防工程设备再次进行调试,现场启动消防设备,一切运转正常确保消防安全;督促施工方将消防密码进行更改后交运营方;按照合同条款和跟踪审计报告及时支付工程建设款,组织项目专班人员加强对基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提升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水平。三是着力推动使用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开展照料服务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全市8000余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均明确了照料服务人,签订了照料护理协议,有效提升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质量。20236月,市民政局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办公室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状况大排查行动的的通知》,通过大排查行动,强化分散照料服务监管、加大区域集中供养力度、努力消除分散供养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9市区地名地址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局党组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下步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相关分管负责同志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地名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在与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业务科室协调对接后,提出建立智慧社区地名地址协同系统建议,经局党组会研究,计划投入经费48.76万元,建立智慧社区地名地址协同系统。二是科学统筹。分管领导带领业务科室人员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协调资金保障事宜,分管业务人员积极向上级业务处室汇报,向兄弟单位取经,经过公开招标,与南京一束光信息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合同,全面启动智慧社区标准地名地址协调系统。三是高标准建设智慧社区标准地名地址协调系统。共搭建行政区划管理、地名数据管理、地址外业核查与更新移动端、标准门牌地址管理应用等13个子系统,街路巷命名审批、地址编码等88个功能模块,目前系统框架已建设完成,已完成60%的地名数据采集、录入。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0界线划分管理不科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局党组对此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就社区管理线划分工作进一步进行安排。二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召集咸安区民政局和相关街道社区负责同志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问题讨论分析,并要求咸安区民政局对相关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咸安区民政局先后分别于2023815日召集温泉街道、温泉社区、岔路口社区和万年路社区负责人,2023828日召集温泉街道、浮山街道以及泉塘社区和旗鼓社区负责人召开会议,对所指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定了整改方案,形成决议:将银泉大道潭惠路南侧(忠华汽修厂区域)争议区域全部由温泉街道泉塘社区进行管理,银泉大道潭惠路北侧争议区域全部由浮山街道旗鼓社区进行管理;将但家湾巷整体划入温泉社区管理;将水岸澜庭小区整体划入温泉社区管理。三是形成长效机制。结合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进一步核实村级管理线,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村级管理线更加明晰无纠纷。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未完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局党组对此问题进行讨论,就下步工作进行研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做好该项目问题的整改。二是组织项目评估。成立评估小组,由分管局长黄志敏任组长,区划基政科相关负责同志任组员,组建局评估小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结项评估,区划基政科与华中师范大学相关项目负责人员联系,全面掌握具体项目情况,结合华中师范大学提供的《咸宁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总结报告》,对该项目进行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三是完善局合同管理办法。出台《咸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2殡葬设施规划推进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是专题研究讨论。对接相关部门召开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座谈会,专题研究规划调整内容。二是迅速调整完善。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对接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殡葬专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三是召开专家评审会。20231219日,市民政局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召开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评审会,《咸宁市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通过专家评审会,并修改完善后定稿。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3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缓慢。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省民政厅《2023年社会事务工作要点》要求2023年要实现县级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55%、乡镇中心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35%的目标任务截止2023年底,咸宁市已建成城乡公益性公墓56座,其中城市(县级)公益性公墓7座,已实现全市城区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公墓49个,覆盖全市39个乡镇中心村,覆盖率达55.7%。崇阳县新建2座、共建成4座,通山县实现零突破建成1座,已完成省厅制定的2023年目标任务。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4殡葬领域存在乱收费现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和联合检查。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将问题纳入整改清单,每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殡葬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全市开展督导检查44共查处问题45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清退了不合理收费16.168万元。二是规范调整收费标准。指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出台殡葬服务收费定价文件,全面规范调整服务项目和定价标准,并公开公示三是追责问责。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党纪处分或工作约谈。同时,对市民政局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5:履行保密工作责任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11月,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保密相关文件精神,全面部署2024年保密工作。二是组织对市民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全面审查。三是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一事一审”制度进行完善。四是制定《咸宁市民政局保密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咸宁市民政局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职责清单》,完善《咸宁市民政局公务员年度考核方案》和《咸宁市民政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方案》,将保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中。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6落实统一战线工作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召开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问题,统一思想,强化认识。通过“首个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加强学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政策理论研究,《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获2023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是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二级单位办公楼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展示相关海报和学习文件,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为载体,深入向阳湖绿山村、官埠桥镇小泉村等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召开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谈心交流座谈会;举办全市性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班,各县(市、区)50多名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才代表参加培训;组织市级社会组织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和“加强文物保护传承中华文明”活动等。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的不紧。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着力提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202312月开展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专题学习,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网络意识形态纳入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划清会议记录内容与范围,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记录做到分册记录;采取观看视频、专家授课、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等方式,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二是扎实开展网络安全专题培训202311月,组织网络安全专题培训,重点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网络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网络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如何抓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2023年局党组4次研究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四是开展网络安全应急实战演练。20238月,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15天的“HW2023”网络攻防应急实战演练。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8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正反两面抓教育。20239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同时在支部主题党日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市民政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二是预判风险抓防控。建立市民政局廉政风险点排查一览表,制定防控措施。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19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深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组织各科室干部对照自身岗位职责,结合日常履职情况,围绕“人、财、事、物”等权力运行过程,采取个人找、科室议等方式,全面查找思想道德、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政风险。二是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围绕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以科室为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登记表》。三是检查督促落实。不定期对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0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237月市民政局召开全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对我局2019年以来受到问责处理党员干部进行通报,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宣传。2023年共在8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学习了上级有关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2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对资金管理使用的认识。召开市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加强对规范使用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的认识,对相关责任人加强思想教育。二是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的方式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同时,相关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2违规使用福彩代销往来资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制定《市民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资金的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的方式提升全体机关干部的财务管理意识,资金使用更加规范。

问题23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政策文件。202312月,市民政局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民发〔202295号)。二是开展了全市社会救助资金和民政公办服务机构财务管理自查自纠。20239月,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救助资金和民政公办服务机构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咸民政函〔20236号),各地上报了自查情况。三是开展检查督办。202312月,对涉及具体问题的通山县下发督办函。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柱清到通山县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社会救助重点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情况督办。20241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钟道梁到通山县民政局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办会。通山县救助管理站违规列支的7994元资金已退回地方财政国库。通山县民政局修改完善了通山县殡葬管理所财务管理制度、通山县救助管理站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四是追责问责。通山县殡葬管理所、救助管理站相关负责人作书面检讨。同时,市民政局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4: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202311月召开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问题,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20241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咸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管理正面清单的通知》、《咸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咸宁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文件。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5超标准开支会议费。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加强引导,结合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加强教育,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二是加强开支预算管理。完善局机关财务内控手册,进一步细化开支内容,尽量减少经费开支。三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局人员的法规意识,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问题26未及时调整项目概算。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专班进行了深刻反思,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教训,对思想麻痹、工作畏难、不主动作为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针对巡察整改提出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列出巡察整改专题自学法规文件制度清单,组织项目专班人员学习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三是通过询价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工程决算,已出具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四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已完成资产登记,录入固定资产。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7项目监管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联系监理方按照规范重新补齐相关附件二是组织项目专班学习咸宁市民政局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工程项目签字审核把关。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8超范围购置设备。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对照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投资概算进行核实,深刻反思发生问题的原因并吸取教训。二是组织项目专班学习项目相关专业知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无预算、不开支”。三是修订完善局机关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29询价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制度规范合同运行和财务报账。二是召开机关党支部2024年第1期支部主题党日暨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0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完善咸宁市民政局基建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组织学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合同管理办法、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1执行合同不严格。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合同履约监管,督促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每月按时报送运营情况。二是每月定期到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查看咸宁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情况,及时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2协议付款方式有漏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市社会组织联合会迅速补齐40场活动开展情况有关资料。二是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以制度规范合同运行和财务报账。三是召开机关党支部2024年第1期支部主题党日暨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33党组会议题酝酿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问题,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市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领导和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咸宁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执行程序。对需要会前充分酝酿的重大问题,党组书记在会前与党组成员进行个别酝酿,党组成员之间相互交换意见,形成基本共识。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4党组会记录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召开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问题,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市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相关领导和记录人学习《市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咸宁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三是完善会议记录。依据党组会相关资料,及时补充完善3相关议题会议记录。同时,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5开展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在开展组织生活会前,机关支部、福利院支部分别专题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吸取教训。机关支部、福利院支部分别召开了支委会,支委会全体成员举一反三查找支部存在的问题,吸取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局机关支部、福利院支部分别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主题教育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开展了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同时,对机关支部和市福利院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6党费收缴有遗漏。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召开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出问题,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是迅速追缴党费。足额追缴刘会元同志未按规定交纳的党费175元,与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2023年度党费一并交至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指定账户。是健全制度。建立《中共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支部委员会党费交纳制度》,进一步强化党员交纳党费的责任意识,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市福利院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7支部台帐记录不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开展市福利院支部巡察整改专题学习,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的学习,深化思想认识。二是健全制度。完善《中共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支部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会议记录相关要求,完善会议记录。三是开展调研督导。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开展对各支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调研督导工作,督促各支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市福利院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问题3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规定不严格。

整改结果:该问题中“市民政局所属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市儿童福利中心)超职数配备副主任1名。市社会救助局局长职务从201911月空缺至今”,因涉及机构改革暂停干部调整,已申请延期至20247月底完成整改。涉及学历、人事任免等档案材料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理论学习。202312月组织党组中心组和人事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在动议酝酿阶段准确摸清职数空缺情况,按照职数配备干部。二是严格按照岗位设置规定配备干部。因市民政局现处于机构改革阶段,根据上级暂停机构改革相关单位人事任免的规定,等机构改革完成后,将立即按调整计划对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主任和市社会救助局局长任职。三是规范管理人事档案。规范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对干部人事档案定期进行清理,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档案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政治引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着眼民政事业长远发展,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引领带动党员干部持续深学细悟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慎终如始抓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坚持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持续支持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机关纪委的指导,不断增强机关纪委履职能力。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抓好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纠治“四风”,重点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组议事程序、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深入推进“一亮双联三比五关爱模范机关品牌建设,发挥好党建统领作用,以党建引领推动民政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三)坚持常态长效,全面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坚持分类施策,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边改边犯、反弹回潮;对集中整改阶段出台的政策、制度和规定,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地见效。对尚未完成和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加强难点攻关,确保整改到位。坚持标本兼治,对点上具体问题,从面上开展排查整治,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从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对深层次问题,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政策举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为契机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作出民政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8139355;地址:咸宁大道35号;电子邮箱:xnsmzj20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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