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2024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二)2024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核准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时间
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3月31日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等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5月31日前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于5月31日前直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接受年度检查。
逾期,年检系统关闭,不受理年检。
三、年检内容
(一)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情况;
(三)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
(四)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的活动情况;
(五)依章程换届及开展活动情况;
(六)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
(七)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情况;
(八)财务管理情况;
(九)年度开展“五个助力”、援藏援疆、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公益活动情况;
(十)年度开展节庆、展会、论坛等情况;
(十一)接受监督及表彰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四、年检工作流程
根据“一网通办”相关要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办理。为方便全市社会组织网上办理年检,登记管理机关对年检系统进行了优化,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的“特色服务”中设立“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入口。具体填报步骤见“咸宁市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五、提交材料
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网上审核通过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
(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三)《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年检结论
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
为提高年度检查工作实效,登记管理机关将通过抽查审计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所涉事项进行抽查,结合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度检查结论。
七、相关要求
(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要认真梳理一年来各方面的工作情况,填写《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确保所提交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按时报送年检相关材料。对虚假填报年度检查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二)请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指导、督促其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并对年检材料内容进行网上审查(业务主管单位网上登录入口:https://mzt-shzz.chutianyun.gov.cn:8001/shzz/login.jsp),并作出初审结论。
(三)各全市性社会组织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纳入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异常活动名录”;连续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或年检发现符合行政处罚条件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咨询电话:0715-8139956。
附件:咸宁市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
咸宁市民政局
2025年2月6日
附件
咸宁市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
一、搜索进入
百度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点击首页“特色服务”中的“更多”,注意此处不选择行政区划。
进入新页面后找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按社会组织类别选择“对社会团体进行年度检查”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二、选择登录
进入用户登录界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账号为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密码为社会组织自行设置,如忘记密码请点击“找回密码”重新设置)。
若法人用户登录时提示“此账号不存在”,须先使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自然人用户,然后再使用社会组织登记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注册法人用户,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
具体操作可详细观看“社会组织年检填报培训视频”(http://mzt.hubei.gov.cn/ywzc/shzz/bszn/shtt/bgxz/202004/t20200423_2239884.shtml)。
三、填写信息
点击“查看”进入年检系统,进入年检系统后,如实填报《年检报告书》,“填表人”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请确认每页的填写状态,除“不填写”的页面,其余页面状态为“已填写”,方能提交。
提交成功,按钮变成灰色。材料状态变成“待审核”,锁定状态变成“已锁定”。
以社会团体易错表为例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1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2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3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4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5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6
填表说明(以社团为例)_07
年检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网上初审和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通过后(直接登记的全市性社会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网上审核),社会组织进入系统打印全部材料;审核未通过,进入系统按退回意见修改材料再提交。
四、报送材料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年检报告书(2024年度)》原件;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