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将开展202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4%比例随机抽取11家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其中包括5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社会组织名单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共抽查11家社会组织,其中包括5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单如下。
序号 | 社会组织名单 | 备注 |
1 | 咸宁市医药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
2 | 咸宁市竹产业协会 | |
3 | 咸宁市蜂业协会 | |
4 | 咸宁市粮食行业协会 | |
5 | 咸宁市职业经理人协会 | |
6 | 咸宁市慈善会 | |
7 | 咸宁市印刷协会 | |
8 | 咸宁市诗词楹联学会 | |
9 | 咸宁市红十字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 | |
10 | 咸宁市力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
11 |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二、检查方式及检查结果应用
(一)现场检查。市民政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5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实地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负责人、工作人员,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
(二)专项审计。对除5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的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检查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三)督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将重大问题线索移交业务主管单位或党建工作机构督促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调整年检结论,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处罚。
(四)公告公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联系人:熊雪;联系电话:0715-8139956。
咸宁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