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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1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打印

根据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26号)要求,经各地推荐、审核择优、集体研究,拟推荐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4个、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6名,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实名向咸宁市民政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0715-8139956,邮箱:68703680@qq.com。


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1.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咸安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

3.通城县社会救助中心

4.通山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冯 伟    咸宁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书记

2.贺  芳     赤壁市福利院新店分院院长

3.阮班波       咸安区殡葬服务中心火化工

4.黄  玲     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党委委员

5.徐卫星       通城县民政局区划和事务股股长

6.叶乐宝    崇阳县天城镇农村福利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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