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6〕26号)要求,经各地推荐、审核择优、集体研究,拟推荐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4个、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6名,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实名向咸宁市民政局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0715-8139956,邮箱:68703680@qq.com。
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
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
1.赤壁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2.咸安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
3.通城县社会救助中心
4.通山县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全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冯 伟 咸宁市民政局机关纪委书记
2.贺 芳 女 赤壁市福利院新店分院院长
3.阮班波 咸安区殡葬服务中心火化工
4.黄 玲 女 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党委委员
5.徐卫星 通城县民政局区划和事务股股长
6.叶乐宝 女 崇阳县天城镇农村福利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