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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社会福利院

发布时间:2018-07-17 来源: 字体大小: | | 打印

养老机构名称咸宁市咸安区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咸宁市咸安区文笔路366号建 成 时 间1986年
建 筑 面 积3600平方米    106
服务对象及项目依法收(送)养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城镇孤老和孤(弃)残儿童,收养城市“三无”人员,为供养人员提供住养、生活护理、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开展城市养老业务。                  
收 费 标 准三级护理每月300元;二级护理每月400元 ;一级护理每月600元;特级护理每月800元;特定护理服务每月护理费用协商约定。
机 构 简 介     咸安区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内设儿童福利院和老年公寓,拥有床位106个。建院来,已累计收养孤老158人,自费代养人员156人,孤残儿童186人。现供养人员81人,干部职工49人。
               多年来,我院本着高起点、高标准的指导思想,围绕“养、治、教、康”的方针,以服务孤老残幼为宗旨,内抓管理,外塑形象,从最初的“收养所”发展成为医疗康复器材基本齐全、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医护人员技术精湛、生活环境清静优雅,集收养、寄住、医疗、康复、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咸安区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  
               我院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经过不断努力开拓,积极创新的工作,先后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被全国老龄委授予“敬老文明号”单位,被湖北省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被湖北省老龄委评为敬老模范单位,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王珍联 系 电 话1592692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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