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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索引号 : 11337100/2018-0018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实施“三提工程”,着力推进“八项改革”,固底板、补短板、强弱板、优长板、创样板,按照“坚持党旗领航,打造贴心民政、法治民政、智慧民政、阳光民政,建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基层基础保障、惠民资金监管等7个体系”的工作思路,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努力奋斗,不断开创新时代咸宁民政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民政工作正确方向。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注重发挥好咸宁民政“两微一端”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上级决策部署和民政民生政策。

二、做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

做好低保工作。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切实落实按标施保,提高人均补助水平;推广赤壁试点经验,推进城乡救助核查流程标准化工作;推广通城县沙堆镇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低保审批权下放。做好特困供养工作。巩固“平安工程”成果,推进农村福利院管理模式创新,组织开展农村福利院等级评定,全面落实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全面落实供养服务协议,确保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全额资助低保、特困供养、孤儿参合参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真正扩展到因病致贫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临时救助要真正发挥“救急难”的作用;全面落实孤儿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和定点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用创新的方法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三周工作法”等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解决人手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入户核查困难、照料护理不专业等问题。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以公建民营、合作经营、服务外包、购买服务4种形式为主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竭力助推精准脱贫。综合运用民政救助手段,认真落实“兜底脱贫”和“健康扶贫”各项任务。

三、全面推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并着力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支持政策。联合省质监局标准化研究院正式发布湖北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导则》,并在全市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宣传、贯彻和实施。启动全市农村福利院购买医疗服务项目,在农村福利院建立医疗服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全面实现医养结合服务。探索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模式,以社区居家养老为重点,建立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集成老人相关信息,利用智能化的养老服务终端,加快建设以信息化平台为核心、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支撑的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动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覆盖范围,2018年底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突出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化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充分发挥减灾委平台作用,进一步强化职能,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省级咸宁救灾物资储备库、市防灾减灾教育体验馆和减灾文化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确保每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都建有规范的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五、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全面实施村(居)“两委”换届。通过依法开展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全市村(社区)委员会换届率达到95%以上。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协商。全面推进村(社区)减负增效,开展城乡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工参与社区管理服务,推进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我市“二三四四五”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民主协商,不断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实现村(居)务公开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和村(居)务监督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培育全省“两个全覆盖”示范县。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实施独具咸宁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社会组织活乡”的“四乡工程”,推进社区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咸安区、崇阳县、嘉鱼县全国和省级农村社区实验区创建工作。推进城市社区提档升级。全市161个社区硬件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2018年每个县(市、区)打造完成2-3个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

六、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健康发展

严把社会组织“入口关”,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制度,严格社会组织“准入”程序,强化考核考评,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参与社会组织公益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快社会组织党支部阵地建设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制度,规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加快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志愿服务发展,做好“三社联动”工作。

七、抓好国防和军队改革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落实好现行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优抚数据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开展优抚政策落实及优抚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推进“两参”人员认定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推进解“四难”工作扎实开展。按照“五讲、八到位”的工作部署,通过主题教育宣贯、政策疏导、加强复退军人党组织建设等多种办法,化解涉军矛盾问题,推进民政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依法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全市复退军人的总体稳定。持续推进解“四难”工作,形成常态化的复退军人解困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军休服务标准化工作,推动“六有”工作开展。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不断促进“六有”水平提升。深化四个军休地方性标准贯彻工作。加大军休社会化服务保障力度,推行家庭、单位、社会化三者相结合的服务体系建设。以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中期考核为契机,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积极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中期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双拥“五进”、“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等活动,宣传贯彻《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管理规范》,做好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协调保障,推进烈士褒扬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优抚事业单位“三院(园)同创”行动;依法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积极推进“阳光安置”;推进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高效完成年度移交安置任务;开展“三基”建设计划落实年活动。

八、推进殡葬改革

按照“宣传教育引导、惠民政策引领、优质服务牵引、严格执法推进”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市、区)重新划定火化区范围,报省政府审批;通城县做好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到2018年末,全市20%以上的行政村实行农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其中:咸安区27个、嘉鱼县16个、赤壁市29个、通城县33个、崇阳县37个、通山县37个; 继续开展违规公墓整顿(含农村公益性公墓),对现有违规项目整改到位,确保不出现新的违规增量。

九、牵头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嘉鱼县、通城县做好省级2018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动态更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健全基层儿童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实现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制定儿童主任工作规范。加强孤儿信息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对接,全面落实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与城乡低保标准同步量化按月发放。推进市儿童福利机构为主的孤儿集中供养模式,为收养儿童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质量,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十、改进救助管理工作

加强救助站长期滞站人员的安置和照料服务工作,以“站内照料为主、站外托养为辅”,站外托养要严格条件;加大救助寻亲力度,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录入在全国救助系统使用率、寻亲网发布公告率、DNA采集率均实现100%;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十一、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全面实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五个一”工程(一书、一法、一志、一片、一图),完成国家、省级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任务。市本级编纂出版地名志、地名录、地名文化丛书、标准地名图(图集),建成地名普查数据库,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咸宁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县级地名普查办组织编撰地名志、地名故事书、地名图。

十二、稳推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落地

积极、主动地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在省民政厅改革试点方案框架内大胆探索、敢为人先,稳推改革试点落地,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当好全省改革的“排头兵”。按照边试点、边提炼、边总结的工作思路,为全省全面改革工作提供咸宁经验和引领示范作用,确保福彩销售业绩进一步提高。

十三、推进民政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深入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法治化水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加强民政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消除“零处罚”。组织开展民政“标准化+”行动,进一步抓好我市民政系统的5个省级标准化试点和7个市级标准化试点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建成覆盖民政业务领域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新型民政标准体系;同时,加大地方民政标准研制力度,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主要设施的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评估,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促进标准实施与民政工作质量同步提升。推进民政信息化、智能化,利用“互联网+”,开展智慧养老、社会管理等;分类建设民政系统信息资源专业数据库,优化整合民政部门分散、零碎的信息系统,构建数据统一、功能整合、覆盖全面的民政数字化平台,为社会提供一键式、一站式、定制化、个性化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推进全市民政系统“两微一端”全覆盖,将民政“两微一端”打造成为宣传政策、反映诉求、进行互动的民心工程。

十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加大全市民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明确一名有一定文字功底,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的同志担任信息宣传员,负责每月收集、整理、上报、统计、储存本单位民政信息稿件。每个县级民政局向市局办公室投稿每周不少于5篇,确保每月省民政厅网站采用不少于10篇;市局每个科室和二级单位每周向市局办公室投稿不少于1篇,确保每月省民政厅网站采用不少于2篇。信息报送工作实行月通报制度,并纳入年度系统目标考核。

十五、加强作风建设

坚决反对“四风”。认真学习、仔细领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新出台的八项规定,洞察“四风”变异形式,对照自查,坚决予以改正。大兴三种作风。大兴学习之风,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经济、法律、历史、国学等方面的知识学习,不断改进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开展“民政大调研”活动,市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各科室、二级单位每年不少于1个研究课题,各县(市、区)民政局每年不少于3个研究课题,着力推出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推动民政工作理念、机制、模式创新,为民政工作决策提供更强支持;大兴实干之风,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说实话、做实事,出实绩,对上级的政策措施,实实在在落实在人民群众身上,落实在基层这一环节,真正通过实干做到为民办实事、谋实惠。发扬三种精神。发扬“马真”精神、担当精神、奋斗精神,把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贯穿到推进全市民政工作全面提升、民政事业全面发展的全过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考勤和日常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工作效率,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十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的十九大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做好迎接市委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巡察前认真自查、巡察中支持配合、巡察后扎实整改,积极主动认真地安排部署组织好市委对全市民政系统的巡察工作。上半年全面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力争在巡察组入驻前,找出问题,整改到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牢固树立“整改不力就是失职,不抓整改就是渎职”的思想观念,主动认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等不靠,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市县联动,以最坚决的态度,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落实好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对关键部位的重点监督,管好用好救灾、低保、优抚、彩票公益金等民生资金,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内审督查机制、外部监督检查机制和网络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惠民资金监管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开展扶贫兜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所有资金全部都及时足额发放到人,确保不出现截留、挪用和违规违纪的现象。

十七、推进民政基层基础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切实加强学习和锻炼,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着力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和驾驭风险本领等8个本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推进省委〔2010〕7号和民发〔2017〕153号文件的落实,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将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社区治理创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充足,基本保障到位,基础设施健全,大力提升乡镇民政服务能力和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推进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市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招投标,引入专业医养企业组建平台公司,启动项目续建工程,将失能老人护理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积极推进向阳湖智慧康养特色文化小镇项目和梓山湖新城“江南里·医养小镇”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省级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创建和农村幸福院试点,新建一批农村幸福院,全市新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6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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