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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咸宁市民政工作总结

索引号 : 11337100/2018-00184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2017年咸宁市民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18-03-07 11:34:00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开创了咸宁民政工作新局面。在全省2017年度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我局被表彰为“优秀单位”、“理论研究先进单位”,量化评分结果全省第3名,医养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公益行等3项工作获省民政厅创新奖(创新奖数量仅次于武汉,居全省第二);同时,我局还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5-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市军休所休干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红旗党支部”。

圆满完成了纳入省考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任务和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强力推进殡葬改革,通城县被民政部批准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其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刊载、点赞。创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被民政部确定为首批全国农村幸福社区村级示范单位, 全省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全年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复退军人进京集访“零参与”,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零记录”。

一、聚焦精准扶贫,进一步增强民政兜底保障能力

1、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83485户128841人,其中城市低保26650户39711人,农村低保56835户89130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0801人,其中集中供养1762人,分散供养9039人;共有孤儿678人,其中集中供养91人,散居供养587人。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43937.6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金12850.79万元,农村低保金22248.08万元,特困供养金7969.32万元,孤儿救助金869.49万元。2017年4月1日新一轮提标后,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年人均由4380元提高到6396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年人均由3805元提高到4417元,特困供养标准年人均由7508元提高到8183元,同比分别增长46.5%、16.5%、9.4%;散居孤儿供养标准年人均由7200元提高到12800元,集中供养孤儿标准年人均由12000元提高到20480元,同比分别增长77.8%、70.7%。

2、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生活。2017年,全市共紧急转移安置4.62万人次,设置6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受灾群众553人。共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4162万元,发放衣被11448件(床),核定因灾倒房需恢复重建287户,需修缮197户。截止12月20日,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损房修缮全部竣工,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3、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作用,加强工作衔接,将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政策兜底的民政对象共有45556人,已发放资金14602.27万元;医疗救助61505人次,发放资金3391.51万元;临时救助13470人次,发放资金1659.43万元。

4、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印发了《关于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作用的行动方案》,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至乡镇等。

二、聚焦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1、创新农村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具有咸宁特色的“四型”(平原发达型、山区贫困型、两型社会型、城郊生态文化型)农村社区建设。率先在全省开展村(社区)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调研、培训及试点工作,并推行了“二三四四五”村务监督工作机制:“二”即采用信封“同封同启”和“三瓣章”两种办法管理印章;“三”即使用印章采取“同启、同封、同签”的方法办理;“四”即不定期开展“四问四查”,规范监督职责。一问社区服务优劣,查纪律;二问社区工程建设及民生政策落实,查公开;三问财务收支,查账务;四问社区居民反映问题的回音,查整改;“五”即五有:办事有人员、办公有场所、工作有制度、监审有印章、活动有记录。2017年已投入8000多万元,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22个,新(改、扩)建农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达2.5万平米。

2、地名普查工作成果丰硕。咸宁市地名普查省级验收平均分达到98.05分,成果数据入库通过率达100%。制订了《咸宁市地名普查档案验收标准》,修订了《咸宁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在“一张表、四大项、居民点、厨艺法”方面大胆探索,为全国、全省提供了“通城模式”,为地名文化挖掘成果转化奠定了基础。在成果转化上,制定了《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拍摄了《地名话咸宁》微电影,对全市地名文化成果转化工作作出了统筹安排。

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现突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建立了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孤儿纳入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救助,在村(社区)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长效机制,印发了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试点项目。

三、聚焦大养老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养老服务“幸福颐养”工程,养老服务要素内生动力及市场配置资源作用进一步凸显。

1、多种模式推进医养融合发展。通山县城市福利院通过“公建医营”打造全市示范性医养中心,积极创建全省医养结合服务标准化单位;同济赤壁医院以“医养一体”模式创办老年康复中心,突破医保政策障碍实现养老床位与住院床位无缝对接;嘉鱼县乡镇卫生院与农村福利院“两院合作”,整体托管农村特困老人医疗服务;通城县村卫生室与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室“两室联建”,有效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咸安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服务”居家老人,开展健康管理与上门巡诊服务。

2、积极引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扶持南京美特康“家有爸妈”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和北京易盟集团“96580”家庭服务中心进驻城市社区,开展“互联网+智慧养老”试点,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安全监管、健康管理、便捷照料”服务。

3、探索养老服务业多元化发展。按照“投资多元化、建设差异化、经营多样化”的原则,鼓励个人、企业、医疗机构等社会力量建设养老机构。咸安区农村福利院引入失能失智人员特护医院进行服务外包改革,嘉鱼县两年来新开办4家社区小型养老院,崇阳县老年公寓引入医疗企业积极推进公建民营等。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4家,设置床位8155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17家,民办养老床位1850张。

四、聚焦安全稳定,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和谐能力

1、加强复退军人权益保障。一是建立完善复退军人信息台账。以县市区为单位,分类建立准确到人到户的信息台账。全市建国以来的重点优抚对象21146名(其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家属2729名);“两参”退役人员5387名(参战退役人员4326名,参试退役人员1061名);退役的残疾军人1094名(机关事业单位416名,企业岗位168名,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510名);1954年以来符合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17020名,其中,安置后下岗(失业)人员2179名。通过摸排,为实现精准管理、精准施策、化解矛盾和问题提供了基本依据。二是加强复退军人教育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复退军人服务中心,推进复退军人党组织建设,把退役士兵中的党员纳入服务中心党组织,加强组织管理,强化教育疏导和优抚安置政策宣传,激发其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做好复退军人的稳定工作。积极化解涉军群体矛盾,保证了复退军人群体总体稳定。三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五讲”(讲政治、讲政策、讲感情、讲方法、讲底线)、“八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基本情况摸查到位、政策宣传落实到位、解难济困关爱到位、正面激励引导到位、重点对象稳控到位、部门联动协调到位、突发事件处置到位)工作方法,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为复退军人解“四难”(生活、治病、住房、就业困难等),解决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复退军人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2017年,全市整合优抚、社会救助、慈善救助等资金,加大与住建、扶贫等部门的配合,在政策范围内,发挥资金统筹使用和政策支持力度,有效解决18781名复退军人困难,投入资金1426.8万元,其中,解决生活难2822名,解决住房难494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289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因灾倒房重建205户),解决治病难医疗救助2479名(含大病救助440名)。

成功举办了“使命与荣光”——咸宁市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暨诗文诵读大会。

2、深入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以无缝隙排查隐患、零容忍彻底整改为原则,深入推进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大检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共排查出安全风险点和隐患161个,已整治到位146个,正在整治15个。局党组书记、局长长陈红卫同志从10月12日起,集中一周时间,带队深入6个县(市、区)对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稳定等民政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督查。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市民政系统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边查边改,整改责任具体到人,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都建立台账。

五、聚焦“五基工程”,进一步夯实民政基层基础建设

1、有力推动民政基本队伍、基本保障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鄂发〔2017〕7号文件精神的通知》,6月份市委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今年上半年年中重点工作事项督查内容,并派出由市委督查室、民政、财政、编办、人社等部门组成的2个工作专班,深入各地督办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进行了通报,有力促进了7号文件在基层落地。全市70个乡镇办全部设置了民政办机构,挂民政办牌、启用民政办印章,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机构设置问题,所有乡镇都配备了民政工作人员,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纳入了地方预算。

2、围绕“三抓一优”,大力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与市老龄办携手引进投资110亿元的咸宁康养特色小镇项目已立项并进入征地阶段;争取省科技厅扶持的智慧养老项目,已由市福利院与武汉理工大学签订了意向合同;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和老年公寓PPP项目,已与深圳任达集团达成合作意向。同时,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教育基地项目、军休所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截至12月底,重点在谈项目5个:咸宁市社会福利中心PPP项目、咸宁市福利院智慧养老项目、向阳湖智慧康养特色小镇、咸宁市章家湖湖鲜产品加工厂项目、三胞安康通健康养老服务平台项目;其中已签约项目2个:咸宁市福利院智慧养老项目、向阳湖智慧康养特色文化小镇;已落户项目1个:向阳湖智慧康养特色文化小镇。

3、结合慈善会和福彩的筹资属性,积极打造民政基本筹资平台。截至12月底,全市福彩销量3.91亿元。我们秉承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使用福彩公益金积极参与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救助困难群众。今年,我们开通了咸宁市慈善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组织开展了“慈善一日捐”、“一张纸献爱心”等捐赠活动,建立了“关爱留守困境儿童”基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慈善氛围。

4、民政标准化建设成效凸显。2017年,通城县社会救助局、嘉鱼县殡仪馆、通山县医养服务中心等5单位列入省级标准化试点单位,通城县临时救助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研制正式立项,通山县医养结合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研制完成,待专家委员会评审。

六、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

始终坚持以党建为抓手,着力健全体制机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全市民政系统系统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干部职工齐上阵的良好工作格局。

1、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党员宗旨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闯王文化园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走村巷·连民心”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捐赠生活学习物资4余万元;举办春季学习周、红色革命教育、青年读书会、民政大讲堂、经典诵读等活动;组织开展了《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和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了“使命与荣光——咸宁市庆祝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暨诗文朗诵大会”。

2、以倒查为手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两个月时间,在我局机关全面开展“大清查、大落实”专项行动,重点针对八个方面的问题,按照清单式、表格式的方式,对2017年上级发文、领导批示、会议安排的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落实时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转变拖延、推诿、散漫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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