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基层政权建设“十一五”工作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00/2023-0005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咸宁市基层政权建设“十一五”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十一五”期间,我市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局党组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社区、村委会建设以及婚姻登记工作力度,努力打造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和谐家庭,为建设和谐小康咸宁作出应有贡献。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地处鄂东南,辖68个乡镇(办),899个村,9655个村民小组。全市共有村委会干部3207人。全市共有91个社区居委会,2167个居民小组,共有社区干部445人。全市总人口281.75万,其中非农人口73.9万余人,农业人口207.85万。
二、编制依据
根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06]7号)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基层政权工作意见,结合咸宁实际情况,特编制《咸宁市基层政权建设“十一五”工作规划》。
三、工作规划
(一)村民自治工作规划
着力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建设。1、健全村级民主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2008年,全市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市899个村全部实施直选 。2、认真落实中办发[2004]17号和《湖北省村务公开实施办法》精神,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十一五”期间,全市要建村务公开栏2000个,村务公开率要达到100%,符合规范的村要达到98%。3、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保障农民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民主的落实。“十一五”期间,全市各村委会每半年要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每季度要召开一次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会议,并规范村级决策各项记录,规范村级档案管理,特别是村务公开民主会的档案管理。依法民主选举村民代表,全市899个村的村民代表要共计达到4万人。4、加强对村委会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村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十一五”期间,要通过各种途径对全市3207名村干部(其中,村委会主任899人,副主任738人,委会1570人)进行一次轮训。5、逐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健全便民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社区功能、促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村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探索研究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十一五”期间,要建立社区服务中心899个,建立农村社区服务网点2400多个。要建立1800个村民室外活动场所,每个农村社区每年至少开展3—5次文化娱乐活动。6、要发展社区服务志愿者组,每个农村社区志愿者要达到100人以上。
(二)和谐社区建设规划
着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以提高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着眼点,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2006年底,市发改局、民政局联合编制“十一五”规划,至2010年,我市共组建社区120个。在现有91个社区基础上新增21个社区。1、认真落实社区“有地方办事”。要加大社区办公用房建设力度,到“十一五”期末,我市120个社区全部拥有自己的办公用房,每个社区建服务大厅、居民学校、健身房、图书室、治安调解室、档案室、慈善超市、心理法律咨询室、卫生保健室和社区老年福利设施等设施,每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全市规划总建筑面积260446平方米,总投入2.1亿。其中,各种服务设备投资9000万元。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民政部要求,资金来源: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亿,地方配套5577万元,社区自筹2469万元。2、认真落实“有钱办事”。一是认真执行“费随事转”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预算拨付一部分、社区辖区单位支持一部分、社区自筹一部分的办法,落实社区公用经费,每个社区公用经费要达到3万元以上。二是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各级财政要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十一五”期末,社区干部人平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企事业单位人员人均工资水平。同时,要解决社区干部养老和医疗保险。3、认真落实“有人办事”。要依据《城市居委会组织法》要求,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干部,配齐配强社区干部。社区直选比例要达到90%以上。同时,要加大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对全市社区干部进行一次轮训。4、实施居委公开,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社区自治水平。全市建社区居务公开栏要达到400个。社区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每季度要召开一次社区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成员会议,对社区财务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5、建立社区服务设施,搭建公益性、福利性服务平台,开发、完善信息网络,扩大社区服务覆盖面和惠及面,推动社区服务业繁荣发展。“十一五”期间,每个社区室外活动场地要达到1000平方米;每个社区要有一个老年服务项目;要建一个劳动服务网点;要建一个服务大厅,每个县市区要建立一个社区服务信息化中心,健全社区服务信息化网络。6、要壮大社区服务志愿者组织。每个社区志愿者要达到100人以上,并积极开展各类服务活动,每个社区每年开展志愿者活动不得少于1万人(次)。7、指导社区配合当地计生部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婚姻登记工作规划
着力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1、完善婚姻登记办公场所。每个婚姻登记处办公用房要达到120平方米。建立健全“六室”:即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候登室、档案室、礼仪室、优生教育室。2、加强婚姻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档案管理规范率要达100%。3、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6个婚姻登记处都要实现全国连网,每个登记处配备电脑不得少于2台,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4、加强登记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对登记人员培训力度,坚持持证上岗,提高登记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5、加强规范化登记,登记合格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思路及工作措施
工作思路:围绕“三个和谐”(即和谐社区、和谐农村、和谐家庭),强化“两个平台”建设(即社区、村委会),联系咸宁实际,创新工作理念,社区建设抓突破、村民自治抓延伸、婚姻登记抓规范,努力使我市基层政权建设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工作措施:争取领导、规范动作、办点示范、全面推广。同时,抓“两头”,促中间,使社区建设、村民自治、婚姻登记工作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