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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00/2023-0330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咸宁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牢法治建设方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民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统筹推进民政领域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落实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咸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规定,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对今年出台的3件重大行政决策和5件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一)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严把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入口关,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5家;结合社会组织年检、抽查检查,督促社会组织按时换届,做好变更登记、变更备案,引导“僵尸型”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完成社会组织变更登记31家,完成社会团体变更备案10家,完成社会组织注销登记4家。规范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对277家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截至目前,已有263家参加年检,参检率达94.94%,为历年最高。

(二)扎实开展乡镇勘界工作。全面完成1193条村级管理界线核实、126条乡级界线勘定和31段县级以上界线细化工作任务,乡镇勘界“六界”工作法、“三查两商一线”经验在全省书面交流。

(三)扎实完成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年初,市政府分管领导在全市民政工作会上对专项整治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以殡改办名义对2021年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通报,组织召开了殡葬改革工作座谈会,推动各地按照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倒排工期,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共整治“三沿六区”硬化大墓、活人墓和散葬乱葬坟墓10090座,整治率达到100%,其中“迁”3488座,“平”249座,“绿”6353座。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养老领域,市民政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印发了《咸宁市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在养老机构监管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社会组织领域,市民政局印发了《咸宁市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按照8%的比例抽取了24家社会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整改。

(五)完善养老、社会救助政策。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联合财政部门出台了《咸宁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会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咸宁监管分局等单位起草了《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资金管理,加强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提供了政策支持。

三、服务发展大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化民政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是推进6项民政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在全省率先推动特困人员认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等6项民政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结时限。相关服务事项下沉做法在全省民政系统推广。二是推进“一事联办”。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推广落实“居民身故一件事”一事联办事项的通知》,制作了办事指南,规范了办事流程,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居民身故后申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注销、丧葬补助金发放、终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口注销等事项“一事联办”。三是推进“跨域通办”。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等事项武汉城市圈“跨市通办”和“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了“跨域通办”各项培训,对接省民政厅打通办事网上平台,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大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指导市级各行业协会商会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咸宁发布、咸宁民政等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举报投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深化“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持续帮助企业减负纾困,今年共取消和减免收费金额72.85万元,缓缴收费金额18.9万元。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10%的比例抽取了市档案服务行业协会、市快递行业协会、市农产品流通协会、市勘察设计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等5家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未发现违规收费和不规范收费的问题。

(三)强化人性化执法。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对监管中的20种“高频”违法行为编制了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帮助监管对象强化行为合规意识,减少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投机和侥幸心理,预防和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制定了《咸宁市民政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公开了第一批首违免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强化学习宣传,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民政局依托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和新法颁布契机,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了多项普法活动。结合“社工宣传周”和“中华慈善日”向公众宣传普及了社工、《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有关知识,累计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发送宣传短信12万余条;抓住《地名管理条例》颁布契机,通过政策宣讲、制作宣传手册、会议培训、入户宣传等方式,先后发放宣传手册1万份;依托“一村(社区)一律师”制度,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发放法律书籍、法治小报共计4万余份;市级举办2期城乡社区主职干部重点培训班,学习《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宪法》等法律,提高了社区“两委”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结合婚姻登记、儿童福利工作,通过常态化“政策宣讲进村居”的形式,加大对《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宣传月期间共开展宣讲场次50余次,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举办了2022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班,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讲解和宣传;结合非法集资宣传月开展了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全市民政系统累计组织非法集资宣传现场活动53次,制作宣传品14537份,网络宣传发放原创作品14篇,点击24300次,互动覆盖6170人次,发送短信5000条。

(二)开展系列学法活动。依托市民政局“民政大讲堂”,邀请湖北瀛平惟合律师事务所张晓振律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讲授了《民法典合同编》;依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家情报法》《密码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法》《红十字会法》《慈善法》《湖北省慈善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学习;依托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咸宁市人大近几年制定的条例等政策法规的个人自学;依托“宪法宣传周”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了法治专题学习,局机关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和网络旁听庭审活动。

   (三)创新方式方法普法。市民政局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推动普法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局门户网站、“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创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推出了“以案释法”节目,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了解读,接受了听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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