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正文

咸宁市民间组织“十二五”发展规划

索引号 : 011337100/2024-01233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咸宁市民间组织“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一、“十一五”期间我市民间组织工作基本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大力支持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彰显了民间组织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截至2009年12月底,我市登记(备案)各类民间组织857个,其中社会团体48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2个。六个县(市)区注册登记的组织共598个,其中,社会团体29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0个,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民间组织259个,其中社会团体18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1个。全市民间组织年均登记合格率达100%,年检和年检合格率均超过98%;90%以上民间组织均开展了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各项社会服务均实行承诺制,社会诚信及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绝大部分行业协会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有效协调机制,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成为带领农民闯市场的新组织形成和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得力助手;公益性、慈善性民间组织大力开展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推进实现社会公平的活动,成为构建新形式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社区民间组织对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民办非企业单位大力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公益事业,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投入不足的困难,为促进社会就业、再就业作出了贡献。

二、“十二五”期间我市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总体思路

提高民间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体系、增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民间组织。

三、“十二五”期间我市民间组织工作规划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间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的三大战略,突出重点培育、依法监督、健康发展的思路,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大力帮助民间组织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公共事业的能力,为民间组织创造广泛的发展空间,培育布局管理、结构优化、按社会需求规范和发展民间组织,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慈善公益性民间组织,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十二五”期间,培育登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50个,行业协会(商会)3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0个。“十二五”期间,筹建成立咸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打造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基地优先满足需要重点扶持和社会组织进驻,为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服务场所。基地由市发改委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引导民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为促进咸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作新贡献。

附件:
收起
局长信箱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
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