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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00/2022-12055 文       号 : 咸政办发[2022]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政府办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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