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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咸宁高新区中小企业协会)

索引号 : 011337100/2023-05929 文       号 : 咸民许注销决字〔2023〕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咸宁高新区中小企业协会) 发布日期: 2023年02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咸宁高新区中小企业协会:

你单位202329日向我局提交的关于注销“香咸宁高新区中小企业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于2017419日取得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21200MJH9991681),因自行解散,申请注销社会团体登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注销你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行政许可,同时收回原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咸宁市民政局

202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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