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 011337100/2023-1781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我省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3〕3号,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不断完善,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方案》提出5项重点任务,共17条具体措施。一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级制发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市(州)政府制发本地清单。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包括加强基本养老服务统计工作、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等4项措施。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包括推动建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优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等3项措施。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包括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加快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障作用、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等4项措施。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包括提高家庭照护能力、推进宜居环境和居家适老化建设、创新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等3项措施。
《方案》最后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和监管、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方案》还明确了湖北省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共包含14项物质帮助、7项照护服务、4项关爱服务等三大类25个服务项目,其中既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并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