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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 字体大小: | | 打印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纳入《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治专题学习4次。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机构改革后,对照全市民政系统职能职责,印发了《咸宁市民政局推进落实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试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咸宁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清单》,重新梳理并公布了《咸宁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版)》。三是积极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咸宁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有关规定,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落实涉及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政策的审查;严格执行合同审查,签订的重要合同均由局政策法规科初审、局法律顾问再审,确保合同质量。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范性文件清理、涉机构改革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回头看”清理等专项清理工作。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在全省市州中第三个开展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在收集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深入研究我市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了起草条例的立法思路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梳理出咸宁养老服务的重点、难点、堵点、热点、亮点,结合咸宁实际情况并借鉴外地有关经验和做法,完成了条例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等工作,形成了《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立法参阅件、起草说明、条文对照表等文本资料。10月12日,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二是超常规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排查社会救助领域问题线索212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党纪处分7人。推动清退“人情保”“关系保”40人,追回资金11.59万元,建立《“四类人员”近亲属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指南》《违规干预社会救助备案指南》等制度机制16项。排查殡葬领域问题线索71条,已整改69条;党纪政务处分12人,留置2人,清退违规资金9.92万元。坚决整治殡仪馆乱收费问题,取消或降价不合理收费项目33个,全市殡仪馆收费项目价格降幅30%,公墓价格平均降幅13%。全市实现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2024年共免除527万元。建立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和以城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等制度机制17项。坚持以案促改,推动咸安区、通城县殡仪馆回归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推进民政高频服务事项下沉,养老领域简化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备案程序,增加护理型床位供给,印发了《咸宁市养老服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社会组织领域动态调整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变更登记、修改章程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9项,办结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社会事务领域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社会救助领域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告知承诺制。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社会组织领域,推进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抽取5家市本级行业协会商会现场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8家社会组织年度财务情况进行抽查审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即时整改;养老领域,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联合住新、市场监督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次,随机检查了73个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公司,发现问题71个均已整改到位,已关停崇阳县春晖养老院、通山县通羊镇福利院等2个机构。

(三)聚焦民政业务,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紧盯民政服务对象,加强普法宣传。养老领域,开展全国敬老月主题宣传,全市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法制讲座130余场、处置涉老纠纷300余件、法律援助19件、为老维权15场次,在各级媒体宣传报道60余篇。救助领域,开展救助政策法规培训超700人次,印制并发放宣传册、宣传袋超3万份。出台了《咸宁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慈善领域,开展了以“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为主题的第九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同时,市民政局还在咸宁广播电视台《民生365》宣传和解读新修改的慈善法;社会组织领域,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召开培训会,宣讲社会组织相关政策法规;11月6日,参加咸宁人民广播电台《法治热线》,对社会组织有关政策进行现场解读,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普及;社会事务领域,着力推动婚俗改革工作,指导咸安区成功申报全省婚俗改革试验县,争取省级资金补助20万元,打造了《桂嫂说媒》公益相亲活动品牌。二是紧盯民政干部职工,开展教育培训。9月30日,邀请舒宇光律师就《发挥行政复议优势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法〉修订亮点》开展专题讲座。结合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网络旁听庭审和2024年“荆楚普法云课堂”第五期授课,对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宪法宣誓。依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机会开展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0余次,同时,依托湖北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知识自学。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法治专业人才。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虽聘请了法律顾问指导、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但系统内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且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对对法律专业问题把握不够。二是执法队伍水平有待提升。民政部门主要行使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许可等依申请行政行为,较少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致使执法队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会执法、不善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三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虽然能够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普法规定动作,但还存在普法宣传形式不够多样,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入度不够高等问题。

三、2025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亲自抓、亲自问,加强统筹、督促指导,推动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走深向实。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法治建设工作。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职责,在政策创制、普法宣传、行政执法方面投入时间、精力,着力打造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机关,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开展低保、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信息核查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避免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推进民政领域政务服务便民化,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持续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及干部培训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将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相结合,积极组织部门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民政法治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通过日常学习、专题培训、以案释法等工作,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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