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2023年度监管计划
索引号 : 011337100/2023-2335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市民政局 2023年度监管计划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3年市州、省直部门“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指标》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21〕2 号)有关要求,结合市民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监管计划。
一、抽查事项
(一)2023年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抽查、2023年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抽查。
(二)2023年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检查对象
全市性社会组织、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三、抽查比例
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抽查,从全市性社会组织名录库中按照8%比例随机抽取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检查;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抽查,从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名录库中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检查;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从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名录库中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养老机构开展检查。
四、抽查时限
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
五、参与部门
全市性社会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抽查工作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和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抽查由市民政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完成;全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由市民政局和住建、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人员联合完成。
六、检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
1.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是否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有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或开展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等);
3.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履行登记或备案手续情况,协会负责人与登记或备案负责人一致性情况;
5.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
6.印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7.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情况;
8.年度检查情况;
9.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11.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2.评选评奖工作情况;
13.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基础条件是否完备(包括法人资格、章程、变更登记、年度检查等情况);
3.内部治理是否完善(包括组织机构、人力资源、资产财务、档案证章等运作和管理等情况);
4.公益活动与诚信建设是否合规(包括公益活动、提供服务、披露信息等有关情况);
5.党组织建设情况;
6.开展涉外活动情况;
7.年检、抽查、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8.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行业协会商会
1.是否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的情况。
2.是否有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的情况。
3.是否有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的情况。
4.是否有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的情况。
5.是否有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的情况。
6.是否有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的情况。
7.是否有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的情况。
8.是否有违规评选评奖收费的情况。
9.是否有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的情况。
10.是否有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的情况。
11.是否有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的情况。
12.是否有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的情况。
13.是否有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情况。
14.是否有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的情况。
15.是否有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6.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四)养老机构
1.养老机构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2.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3.养老机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4.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及安全检查。
5.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七、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检查人员上门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采取现场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养老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调查了解情况。
(二)专项审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被检查社会组织的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咸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