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00/2024-25686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尊敬的周巍、陈友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通江大道更名为“鲁肃大道”的提案收悉,根据民政职能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地名是一个地方文化沉淀的窗口,是望得见山的故土心,看得见水的故土情,记得住乡愁的回家路,是记录地方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规范地名管理,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的传统地名文化”的重要指示,深入挖掘咸宁深厚历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让文化在保护与利用中“活”起来,在总结嘉鱼县地名地址数字化集成经验基础上,构建了“协同管理、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广泛应用”的地名地址线上管理机制,打造智慧地名地址管理样板,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为了办好第107号提案,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见面会议,听取各位委员意见建议,联合咸安区、嘉鱼县进行实地调研和走访,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我们认为将通江大道更名为“鲁肃大道”条件还不成熟。
一、关于通江大道命名。通江大道由原咸潘公路拓宽改建而成,起点咸安区宝塔加油站,止点嘉鱼县潘家湾镇,该条道路既展示咸宁通江达海的交通优势和对外开放的姿态,又体现咸宁发展通江达海、走向全国、面向世界之意。2014年,咸宁市城区一批新建道路急需命名,原市政府市长丁小强委托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毓军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市政协分别于2014年8月26日、8月29日、9月4日先后三次召集有关部门、部分政协委员和地名专家开会座谈,讨论研究命名方案。2014年9月,咸宁市民政局在咸宁日报、咸宁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关于对咸宁市城区新建拟建道路桥湖命名征集社会意见的公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在此基础上,咸宁市地名委员会于9月22日组织专家召开论证会,一致认为将咸潘公路命名为通江大道,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于2014年12月22日通过市政府常委会审议。2014年12月,再次在咸宁日报发布“咸宁市拟命名街路巷桥名称的公示”。2015年1月,市政府印发《咸宁市城区新建道路街巷桥梁湿地命名情况一览表的通知》,正式命名。
二、关于鲁肃大道命名情况。目前嘉鱼县城区已命名一条“鲁肃大道”,由嘉鱼县园区一路,经过樱花社区服务中心、县文体中心,跨过诗经大道,一直延伸至马鞍河路,该道路为南北走向。2018年8月,嘉鱼县政府印发《关于城区道路命名方案的批复》,鲁肃大道正式命名,作为已有的道路名称,具有其特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且已被广泛认知和使用。
三、关于道路命名有关规定。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第九条“同一个建成区内的街路巷名称,不应重名”,目前嘉鱼县城区已有一条“鲁肃大道”,因此“通江大道”不宜更名为“鲁肃大道”。同时,更改道路名称可能会带来一系列后续影响,如当地群众将更换身份证、户口本、门牌号、驾驶证、房产证、营业执照等,沿线路牌、交通标志也需要更换,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成本。
综上,我们理解提案者对历史文化的关注和尊重,但在遵循相关法规和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目前暂不建议对通江大道进行更名。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加强地名文化挖掘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传承我市悠久的地名文化,让群众感受到咸宁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