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00/2024-2571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对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07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何慧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中提出关于推动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效运行的建议非常中肯,符合咸宁实际,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年底,咸宁市户籍人口302.82万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9.46万人,占总人口的19.6%。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初步形成了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工作保障机制
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直27家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19年以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指导文件。在规划引领方面,我市出台了《咸宁市“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将市委、市政府大力发展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和“十百千”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安排;在基本养老服务方面,出台了《咸宁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咸宁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出台了《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咸宁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动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由点到面有序推开;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出台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咸宁市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文件,坚持改革和监管并重,推动全市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出养老服务人才大规模培训计划和激励保障机制;在智慧养老方面,在全省较早出台了《关于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成了全市一盘棋的智慧养老平台。
二、系统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
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养老需求调研。2023年11月,咸安区开展了养老需求调研,选取了咸安区9家养老机构、14个村(社区)、310名失能老人及其家属,通过抽查核对、入户走访、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就老人养老现状进行实地调研。2023年8月,赤壁市启动健康养老需求问卷调查,累计完成需求调查问卷72616份,进一步摸清老人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需求。2024年3月,嘉鱼县就摸清老年人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开发APP小程序,组织专班全面摸清全县老年人口分布及需求,根据常住老年人口需求配备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志愿者、网格员、邻里乡亲),建立“十户联护”服务体系,就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原定于“十四五”期间完成的5766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全部提前到2022年完成,在全省率先实现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动态全覆盖。目前已累计改造9275户,正在改造159户。
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圈为抓手,持续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以来,省级共支持我市2710万元,建设21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61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项目。目前,已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222个,覆盖率达116%;农村互助照料中心728个,覆盖率达83%。在农村,坚持“阵地跟着老人走”的原则,以老人“愿意去、方便去、保障好、服务好”为标准,充分利用村党群中心、中心户、宗族祠堂、闲置学校、闲置办公用房等各种资源,优先选择在居民集中的地方,开办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在城区,坚持综合施策,对老旧小区没有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设施;对2012年以来已建成小区,清查应建未建、建而未交、挪作他用、违规出售等情形,采取补交、移交、回购等方式配备养老服务用房,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对新建的住宅项目,严格按照每100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与首期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为了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我市还建设了咸宁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于2021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市卫健委全力支持社区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对医养结合机构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已办理了“医、养”两证的医养结合机构,无需再办理两证合一证件,只实行两证年审制。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
三、依托试点和项目带动,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
近年来,我市通过积极争取和实施五个国家级试点和项目,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较快发展。2016年,我市获批全国第一批医养结合改革试点,探索形成了“签约医、医融养、养办医、医入户”的医养结合经验,被纳入全国医养结合优秀案例。2019年,我市获批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获中央补助资金1795万元,依托改革试点,有力推动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形成“田园养老综合体、乡村养老合作社、互助养老中心户、开放多元幸福院”四种模式破解农村养老难题的经验,被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2020年-2021年,成功争取全国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4个,获中央补助资金4600万元,支持我市建设2300张普惠养老床位,打造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2022年,我市成功申报了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获中央补助资金2084万,支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全省仅咸宁和襄阳争取到,建成家庭养老床位1895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18万余人次。还成功申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全省仅咸宁、宜昌、武昌三地申报成功,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将与我市建立长期联系和政策对接机制。“十四五”以来,省级共支持我市2710万元,建设21个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61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项目。
四、加大资金保障和招商引资力度
市财政局确保大量资金投入,2022年-2023年,财政部门在极其紧张的财力状况下,仍然投入养老服务资金37896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484万元,省级投入6721万元,市级投入1624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0.8%,县级投入22866万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5%。
自去年12月以来,我局与省康养集团一直保持密切对接,先后10余次接待省康养集团来咸考察康养项目、养老服务信息化项目,积极推介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康养中心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咸安区温泉街道万年路社区养老服务、原咸安区社会福利院等17个项目,目前合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今年5月30日,咸宁职业技术职院与湖北康养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由职院增加投入1190万进行改造及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由湖北康养集团投入资金950万元进行装修和设施设备采购及运营管理,打造中高档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养老床位200张。
五、创新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市民政局创新实施“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自2022年以来,已完成了2万余人的养老护理培训和2000余人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今年全市将继续完成4000人养老护理培训,初步破解了我市养老护理人员缺乏、专业性不够、持证率不高、社会对养老护理认知不够的问题,搭建起了咸宁养老人才培养体系的“金字塔”,为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通过大规模、专业化开展养老护理培训,不仅广泛普及了养老照护知识,还有力助推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了就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初步打造了咸宁养老护理培训品牌。2023年,已成功申报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为省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并于9月承办了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今年6月21日,召开了咸宁市养老服务人才联盟成立大会暨养老服务人才推介签约会,市内外58养老服务企业和医养结合机构、职业院校、家政公司等培训单位、用人单位加盟,聚力建设护理人才供应链平台,建立健全养老护理人才培养、使用、输出和管理体系,当天10家供需企业共签约订单1050名养老护理员。
市人社局将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范围,联合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减轻学员参加培训的经济负担,对培训合格的学员给予培训补贴,最高补贴2000元/人。同时,结合养老服务业人员需求,分类组织培训,强化实训操作,突出特色培训,增强培训有效性。目前全市人社部门定点培训机构79家,开设养老护理培训的专业机构13家。
六、创新实施村湾幸福合作社办养老
市民政局创新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在农村自然村湾中,建设在党组织领导下的,由村湾党员、村民、志愿者、社会爱心人士等组成,以订立章程为依据,以合作互助、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以公益基金、公益基地、公益劳动为保障,旨在为村湾老年人提供日常和集中关爱服务的一种新机制、新模式,即公益性社区社会组织——村湾幸福合作社,努力打造可及可托付可持续的互助养老新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的试点幸福合作社有50家,今年还将建成20家,实现乡镇全覆盖。人民日报该做法进行了深度采访和长篇报道,安徽省委主要领导作了专门批示并安排专班实地考察。
七、大力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
今年3月,孟祥伟书记、杨军市长深入咸安区、嘉鱼县调研社区幸福食堂建设运营情况。2022 年 9 月,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咸宁市老年助餐实施方案》,鼓励各地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解决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餐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老年助餐服务机构46个,其中城区老年助餐服务机构25个、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机构21个。2023年,全市助餐服务机构惠及老年人30余万人次。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既要积极,也要稳妥,围绕“市、县两级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任务,结合县市区实际,分别采取“中央厨房集中配送”“餐饮企业+老年食堂”等方式搭建助餐网络。今年以来,已新开办社区老年食堂19个,市、区中心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47%。
咸宁市民政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