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00/2026-26528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对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徐富民代表:
您提出的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号《关于支持加快推进通山县失能老人照护中心项目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养老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建议有理有据,逻辑严谨,对策建议精准。根据您的建议,我局第一时间与会办单位对接办理,在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2025年12月,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将通山县经济困难失能养老中心建设项目纳入《2026年养老托育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通过正式行文报送至省发改委,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2026年4月2日,国家发改委已下达该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493万元。2026年5月22日,通山县财政局收到省财政厅资金下达文件(鄂财建发〔2026〕40号),其中通山县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照护中心建设项目资金5493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2026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7年投入使用。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统筹空间布局、功能配套与适老化改造,全方位打造安全温馨、便捷舒适的照护环境。一是合理划分居住休养、康复理疗、休闲活动、认知照护等功能区,确保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二是全域落实无障碍改造,加装防滑地面、扶手、低位窗台、无障碍卫生间、紧急呼叫装置,配套智能监护、夜间感应照明、消防安防等智慧设备,筑牢安全防护底线。三是打造室外休闲花园、室内多功能活动室、阅览理疗区,配齐休闲文娱、康复锻炼器材,兼顾失能老人日常休养、康复锻炼与精神文化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紧盯项目建设时间节点,督促通山县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执行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按进度拨付资金,并定期开展跟踪检查,确保项目如期建成投用、发挥效益。
咸宁市民政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