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2026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索引号 : 011337100/2026-28277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2026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0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市民政局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8件(主办1件,会办7件),市政协提案14件(主办3件,会办11件)。主要涉及养老服务、养老产业、未成年人保护、婚姻家庭等方面。市民政局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办理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按照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主管、综合科室统筹推进、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责任分工,成立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建议提案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详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责任分工,逐件分解任务,对8件人大建议和14件政协提案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质量。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持“三不答复”原则,即未经调研不答复、未经协商不答复、未经政策审核不答复,强化“经办人拟稿—科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签发”三级把关体系,确保答复文稿“政策明白、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同时明确承办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严格规范答复意见行文格式,明确办理结果类别,确保办理结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三、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发展。建议提案办理的根本目的在于改进和推进工作。市民政局各责任科室在办理过程中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度梳理与分析,反思在具体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而对工作进行优化,推动建议提案办理从“答复性”向“落实性”转变。不仅要做到“答复率”与“满意率”100%,更要做到“落实率”与“问题解决率”100%。如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004号主办件《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政策的建议》中对农村低收入、失能、独居等特殊困难高龄老人提高津贴标准,已通过《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老龄委《关于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26号)作出专门制度安排,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给予相应补贴,市民政局统筹做好高龄津贴与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工作,切实兜牢困难高龄老人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