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咸宁市揽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索引号 : 011337100/2025-16416 文       号 : 咸民许变决字〔2025〕2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咸宁市揽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申请人:咸宁市揽月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1200MJJ0067722
你单位于2025年7月1日提出的业务范围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7月1日受理。经审查,该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意你单位的业务范围由变更为(一)体育健身、休闲体育、体育康复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二)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组织、策划与承办; (三)体育人才培养与体育类公益培训(不开展青少年校外培训); (四)体育文化宣传; (五)体育人力资源开发; (六)体育咨询服务; (七)体育科研; (八)参与体育竞赛与交流。。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咸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咸宁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