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索引号 : 011337100/2021-133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咸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2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4-29 15:02:57
咸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
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就咸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项目采购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咸宁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情况评估项目
承接服务期限:一个月
预算金额:人民币6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二、采购需求
1.对各全市6个县市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采取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按照各不少于20个的要求进行实地评估。评估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为主,要做到有代表性、有针对性,覆盖乡镇、办事处范围广,不能集中在一个片区。
2.做好评估台账,做到“一中心一档案”,分析每个中心的现状、问题、建议,并对评估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
3.评估报价费用包含车费、油费、过桥过路费、餐费、住宿费、台账资料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具备以下要求:
1、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机构。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可直接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或机构。以上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2、具备履行该项工作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成交标准
按照满足公告资格要求、总费用报价最低的即为本次成交供应商。
五、报价响应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1年5月8日上午12:00前,将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具有举办或运营管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养老机构经验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记录打印并盖章、报价单(单价)密封好后送到咸宁市民政局503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黎鹏,0715-8139593
本询价公告在咸宁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附件:报价单
咸宁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