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主次干道指示牌采购询价公告
索引号 : 011337100/2021-32824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城区主次干道指示牌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09-27 11:21:22
根据市文明办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需采购一批城区主次干道指示牌,现采取挂网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城区主次干道指示牌
(二)项目预算:86400万元
(三)项目采购人:咸宁市民政局
(四)采购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指示牌 | 1、铝合金板:1500(长)*450(宽)*3mm(厚); 2、热镀锌钢管立柱上部:89mm(管直径)*4mm(管壁厚); 3、热镀锌钢管立柱下部:114mm(管直径)*4mm(管壁厚); 4、地面到牌顶高度:2950mm;地下预埋500mm,总高度3450mm。 | 约48块 | 块 | 样式见设计图 |
1.工期/交货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2.质保期:一年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详细约定
4.指示牌的规格按采购人要求制作 (详见清单)
5.标牌设施安装:
(1)指示牌设施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均应满足设计和有关标准,由正规厂家生产。
(2)按设计图规定的尺寸,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并保持水平。牌面安装必须稳固、安全。
(3)安装时应事先探明开挖处的地下管线情况后方可开挖,基坑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
(1)供应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路面复原按城管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营广告设计、制作、安装等;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转包分包。
三、询价资料获取及递交
请供应商携带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包括法人登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咸宁市民政局区划基政科报名,并领取咸宁市市级政府采购询价单。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政府采购询价单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18∶00,逾时送达政府采购询价单恕不接受。
领取和送达地点:咸宁大道35号民福大厦3楼区划基政科。
联系人:周月明 电话:0715-8139937
电子邮箱:3635555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