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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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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及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颁布施行以来,我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大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公众水平,满足民政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刘凡生局长任组长、李柱清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并在机关各室、直属单位及各县市区民政局确定一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各室、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机关及全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多条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

1.“咸宁民政” 门户网站。2014年按照相关要求,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完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快信息公开速度、提高信息公开质量。通过这些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众可查阅全市民政系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民政13大项业务工作办事流程、城乡低保、区划地名、民间组织等相关信息、可直接申报民政行政许可项目可直接咨询投诉并了解投诉答复结果。

2.新闻媒体宣传。通过召开全民政工作会议,向媒体公开全年全民政工作安排、重点、以及民政资金用途等情况。同时,不定期及时向媒体通报相关情况。通过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全年向新闻记者提供新闻信息200多次。

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针对信息公开中的保密问题,我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一系列文件规定,建立了申请受理机制、定期通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主要做法如下:一是严把审核关,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所有信息内容须由室、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发布,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免予公开。二是严把政策关,对政策把握不准或没有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三是严把保密关,通过举办保密培训、讲座等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人员的保密意识,明确管理责任。

三、信息公开制度及相关规定建设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我专门下发了《咸宁市民政局网站群管理办法》和《咸宁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对信息报送时限、内容、上报渠道、审核等做出了详细规定。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我按照《网站群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按月对室和市州进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按月汇总、年终评比表彰,极大的推动了室和县市区民政局的积极性。三是做好培训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每年举办政务信息写作培训班、公文写作评比,组织全干部进行学习、交流,提高干部公文写作能力,为信息公开打好基础。

四、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咸宁市民政局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了媒介公开形式,实施全方位公开,让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与形式有机地结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咸宁市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0余条,其中,门户网发布645条,网站群发布6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编制规范性文件5个;媒体报道60条,向民政厅委、政府报送信息602条;“长信箱”、“公众诉求”、“在线沟通”等栏目共受理各类信访事件15件次,主要涉及优待抚恤、退役安置、城乡低保和大病救助等民政业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健全等问题。下一步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便民、为民的原则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着眼满足群众最关注、最迫切的信息需求,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抓好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咸宁民政门户网站建设,适时调整公开项目,保持网络衔接畅通。三是进一步推进运行规范。加强内部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建设,确保公开信息及时、有效;认真落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按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公开情况及信息文本资料;及时通报、讲评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咸宁市民政局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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