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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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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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电子政务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发展,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刘凡生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李柱清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骆名进同志兼任,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及时按要求对办事指南和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行了更新,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双拥创建等民政业务办事流程进行了说明。同时,根据市电子政务办要求,新设置了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局长信箱等栏目。
三是认真完善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审查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要求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是在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群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便利。配备计算机查询终端及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网络查阅、纸质文本查阅以及打印、复印等服务,主动热情帮助、引导查阅人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查阅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是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互联网信息工作培训班,不断强化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做好市局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网站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网站的应有作用。下一步拟配备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更好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我们始终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以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双拥创建等为主要内容,及时主动在咸宁市民政网上公开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动态,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我局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栏目更新信息8条,社会组织栏目更新信息19条,慈善组织栏目更新信息12条,行政审批栏目更新信息11条。
一是积极公布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涉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及资金汇总,慈善机构接受捐赠和支出情况,“重大节日”送温暖活动开展等情况,2015年,全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1702户174131人,共计发放资金36581.5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0631人,发放资金4906.29万元;医疗救助49237人,发放资金6403.09万元。临时救助34791人,发放资金2473.56万元。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有效推进行政审批权公开透明运行。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组织,我市开通了社会组织网上登记、年检受理平台,登记、年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不仅使全市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也为各社会组织提供了不少便利。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网上登记审批业务147件,网上年检业务863件。行政审批许可及其它行政管理事项的公开,有效推进了行政审批权的公开透明运行。
三是着力提高公共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度。我局按照“依法管理、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了社会公共资金的公开透明,积极探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主动加强慈善捐赠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捐赠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额,分配去向、用途、数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2015年咸宁市"送温暖 献爱心"捐款收入1619106元,支出1454400元,结余164706元, 主要用于拨咸宁市农村特困居民大病医疗促进会专户、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支出、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支出难群众解困资金支出等。认真实施救灾资金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救灾物资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全市共下拨使用救灾资金4200.7万元,其中省拨资金394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2.7万元。
四是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我局主动与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和市直相关部门联系,利用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目前已投入资金58.5万,核对平台已基本建成,并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平台的建成,将有效遏制骗取救助的问题发生,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注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科学应对舆情。建立“互联网舆情风险评估和预警、互联网舆情监测和研判、网上信息发布和引导”机制,加强对涉及民政部门的网络舆情的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二是加强新闻信息宣传。2015年,局主要领导参加行风热线访谈栏目,答复了关于民政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灾情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如何遏制“人情保”、“错保”现象的发生以及优抚工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三是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及时发现报告涉及本单位的相关风险隐患信息,为有效应对舆情提出建议意见,有效避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00余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双拥创建、行政审批等,其中社会救助8条,社会组织19条,慈善组织12条,行政审批11条,双拥创建12条,机构设置18条,工作动态188条,政策法规8条,政务公开8条,办事指南13条,文件通知11条,公告4条。实践证明,公开这些信息,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群众查询相关政策,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受到群众好评。
同时,我局及时开通了市民政局官方微博、微信,主要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第一时间发布民政工作动态信息、双拥优抚安置、城乡低保、公益慈善、救助救灾、文明单位创建等政务信息,广泛征求广大网友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认真处理、及时回复网民在线提问,努力建设集民政宣传、政务公开、政策咨询、互动交流为一体的公共信息发布平台。微博、微信的开通,加强了与民政服务对象的联系,提升了为广大群众服务能力水平。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人少,事务繁杂,信息更新量还不够大。
整改措施: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下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增加工作人员,扩大信息更新数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八、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民政局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咸宁市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0715-8138355;查询网址:
http://www.xianning.gov.cn/xnsmzj2/)
咸宁市民政局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