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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咸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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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2020年咸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2020年咸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咸政办发〔2020〕28号)《关于规范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先由各科室对拟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审查,再报局领导审核确定后予以发布。

突出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可读性、便利性,按照规范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将“政府信息公开”设立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和各地政府网站做到“统一名称”“统一位置设置”“统一格式体例”设置了机构设置、工作动态、市县民政、通知公告、视频新闻、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行政执法、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财政资金、网上服务、在线访谈、调查征集、咨询投诉等多个栏目,公开内容涉及我局的基本情况、职能职责、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权责清单、服务指南、发展规划、社会保障等方面,使门户网站成为社会公众便捷、全面获取重点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

按要求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财政预算、决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文件信息,社会组织设立、撤销等行政执法信息,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等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2020年办理政协会议提案2件,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均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2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7

1

1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50

-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0

0

0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7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影响工作开展的问题,主要是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全,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二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确保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发布及时、公开有效。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咸宁市民政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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