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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咸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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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2021年咸宁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25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民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的政务信息公开要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持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稳步提升。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室配合;办公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公开和维护更新,做到按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信函申请1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办结,无延期办结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对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解读。按要求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21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财政预算、决算、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文件信息,社会组织设立、撤销等行政执法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建立“咸宁市民政局”网站、“咸宁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二大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咸宁市民政局”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784条。“咸宁民政”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28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民政局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寻、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1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况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针对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个别栏目内容更新不够全、政策解读内容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

二是完善机制。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确保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发布及时、公开有效

三是注重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2021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解读方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需不断提高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民政局将围绕群众关切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丰富文件解读方式;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及时,内容更加完善;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全面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1年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均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基础平台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提升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开设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专栏,发布相关信息10条。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方面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9件、行政处罚信息17,做到了民政重点领域相关政策及时公开。

咸宁市民政局

202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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