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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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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咸宁市民政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截止目前,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22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件,政策文件解读和原文件关联率达到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编写2023年咸宁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在网站上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3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对相关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解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咸宁市民政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要求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财政预决算、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文件信息,方便公众了解民政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强化工作合力。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研判,做好重大敏感时间节点的安全保障和应急值班,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三是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建设、安全防范等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咸宁市民政局印发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许可决定数84个,行政处罚决定书10个,行政强制决定数0个,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况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累计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具体情况见下表。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为个别栏目内容不够丰富,需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收集力。2023年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政务公开经办人既是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和标准要求,注重把握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二是明确各栏目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保障各栏目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是有个别行政许可事项未及时公开,下一步改进举措是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3主办人大建议2件、主办政协提案3件,已按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按照要点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基础平台建设,深化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舆情应对,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提升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通知》,在公益事业建设中开设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专栏,持续做好信息更新,方便群众知晓相关政策信息。

咸宁市民政局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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