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儿童)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00/2021-19530 文       号 : 咸政办发〔2020〕8号
主题分类: 扶贫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儿童)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8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