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正文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00/2022-11985 文       号 : 咸政办发[2022]1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民政府

名       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相关解读: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2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含孤儿)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附件:
收起
局长信箱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
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