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正文

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100/2026-10247 文       号 : 咸民政发〔2026〕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民政局

名       称: 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6年04月09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咸政办电〔20267号)要求,市民政局对历年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经本通知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直接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咸宁市民政局

202648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届满日期

1

关于印发《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1〕1号

2031年1月6日

2

市民政局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咸宁市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2〕9号

2027年9月30日

3

关于印发《咸宁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2〕13号

2027年10月21日

4

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机构预收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3〕1号

2028年1月6日

5

关于印发《咸宁市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4〕6号

2029年11月18日

6

市民政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5〕6号

长期有效


附件2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2〕1号

2

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咸民政发〔2022〕6号


附件:
收起
局长信箱
政务微信
返回顶部
咸宁民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