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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努力打造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尊老敬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印发了《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一是开展调研工作。市民政局联合市直相关部门深入我市各县(市、区)、大中专院校调研,摸清我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底数,找准存在的问题。同时,赴外地考察学习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先进经验,汲取外地好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寻求解决办法,起草了《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20201218日,市民政局组织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咸宁职教集团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征求意见会,会上各单位对《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20201221日,市委书记孟祥伟专题听取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40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建议》,会上也研讨了《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会上意见我局对文稿进行修改后,发市直相关单位再次征求意见。                                                                        

三是印发实施方案。通过我局政策法规科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审核会签,202116日, 5部门联合发文印发了《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民政发〔20211号)。

三、主要内容

10大点。

第一点 提出了建好四支队伍,一是养老护理人才队伍、二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三是养老管理人才队伍、四是家庭护理员队伍。

第二点 提出了拓宽人才渠道。在稳定现有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基础上,扩大养老服务人才来源渠道。

第三点 提出了畅通发展通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点 提出了推进专门教育。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健康职业学院、咸宁职教集团等大中专院校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

第五点 提出了建立培训基地。在我市高等学校、专科学校和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中建立一批养老服务专业的培训基地。

第六点 提出了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轮训及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等工作,积极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七点 提出了完善信用体系。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范围,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平台,与我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行全市统一登记管理。

第八点 提出了提高薪酬待遇。建立健全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服务价格制度、工资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底薪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我市服务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

第九点 提出了提高就业质量。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保护,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应当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点 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做好宣传引导。三是强化监督指导。

相关文件:咸宁市民政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咸宁市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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