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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春节临近,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实际,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出台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细化措施、有力应对,坚决守住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把握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第二部分: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含托养机构)从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暂停服务强化社会事务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第三部分:确保民政重点对象安全

对散居特困供养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独居特别是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三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积极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第四部分:确保社会救助保障到位

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供养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帮扶等活动。

第五部分: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协助做好疫情预防、控制、排查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效能

第六部分:指导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

以“两委”成员和网格员为骨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分类制定并实施社区疫情防控策略,组织落实好人员监测追踪、信息报告、科普宣教、健康提示、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

第七部分: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地民政部门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对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要进一步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抽查暗访,对工作不到位、履责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

相关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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