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09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正处于加速上升态势,国内多地出现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春节临近,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大,聚集性活动特别是室内活动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实际,特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全市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出台目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系列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进一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细化措施、有力应对,坚决守住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安全。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为七部分
第一部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把握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始终把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
第二部分: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
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救助机构(含托养机构)从即日起至春节期间实行封闭管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暂停服务;强化社会事务服务机构防控措施。
第三部分:确保民政重点对象安全
对散居特困供养老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子女未能返乡回家、独居特别是不能自理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受疫情影响在家隔离的孤寡老年人,“三留守”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等,积极组织提供助医、送餐、代购和生活照料等服务。
第四部分:确保社会救助保障到位
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供养金,有条件的地方可提前发放。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理及时”。开展“寒冬送温暖”行动,广泛开展走访慰问、专项帮扶等活动。
第五部分: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
积极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协助做好疫情预防、控制、排查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效能
第六部分:指导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
以“两委”成员和网格员为骨干,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分类制定并实施社区疫情防控策略,组织落实好人员监测追踪、信息报告、科普宣教、健康提示、爱国卫生运动等防控措施。
第七部分: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地民政部门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对民政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抽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要进一步畅通信息上报渠道,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对全市民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抽查暗访,对工作不到位、履责不力的将予以通报,并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