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咸宁市委、市政府建设“中部康养城”重大决策,大力发展康养人才培养,提高康养人员技能水平,提供康养人才支撑。按照《2021年“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湖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要求,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特联合印发《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赛学结合,提升技能”的良好氛围,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促进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推动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宁市民政局
咸宁市人社局
咸宁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二) 举办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12日-13日在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举行
(三)参赛人员条件
由市本级和县(市、区)分别选拔推荐4人参加竞赛。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业绩突出,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2年以上。
2、热爱养老护理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3、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4、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
已获得“湖北省技能大师”或“湖北省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和已取得“湖北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赛制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实操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实操技能竞赛按照实操模块以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决赛进行一个综合实操模块技能竞赛。预赛成绩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按照预赛成绩30%和决赛成绩70%确定选手竞赛总成绩。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此次竞赛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团体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的选手和团体奖颁发证书;
对个人奖的选手进行现金奖励,一等奖每名3000元,二等奖每名2000元,三等奖每名1000元;
对在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颁发承办单位授予的养老护理员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对在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颁养承办单位授予的老护理员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好本地区参赛选手选拔工作。二是做好疫情防控,承办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完善竞赛期间各项防控措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