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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5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咸宁市委、市政府建设中部康养城重大决策,大力发展康养人才培养,提高康养人员技能水平,提供康养人才支撑。照《2021湖北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北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要求,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财政局特联合印发《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进一步提升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水平,营造“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赛学结合,提升技能”的良好氛围,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促进养老护理队伍建设,推动以护理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咸宁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咸宁市民政局

咸宁市人社局

咸宁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

(二) 举办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12日-13日在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举行

(三)参赛人员条件

由市本级和县(市、区)分别选拔推荐4人参加竞赛。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备下列条件:

1、工作业绩突出,从事养老护理员工作2年以上。

2、热爱养老护理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3、至少有1名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职工积极参赛。

4、同一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不超过2名。

已获得“湖北省技能大师”或“湖北省技术能手”及以上称号和已取得“湖北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不得参赛。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赛制分为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预赛由理论知识竞赛、实操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竞赛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知识要求的理解掌握,占总分的30%;实操技能竞赛按照实操模块以流水作业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养老护理员针对老年人身体、精神状况提供生活照护、基础照护、康复服务、心理支持等服务的实操能力,占总分的70%。

决赛进行一个综合实操模块技能竞赛。预赛成绩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按照预赛成绩30%和决赛成绩70%确定选手竞赛总成绩。 

(五)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此次竞赛设置个人奖和团体奖

个人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团体奖:一、二、三等奖各1名。

获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奖的选手和团体奖颁发证书

对个人奖的选手进行现金奖励,一等奖每名3000元,二等奖每名2000元,三等奖每名1000元;

对在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颁发承办单位授予的养老护理员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对在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且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可颁养承办单位授予的老护理员中级工技能等级证书。

四、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组织好本地区参赛选手选拔工作。二是做好疫情防控,承办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完善竞赛期间各项防控措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大赛,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咸宁市第七届“咸宁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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