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截至2020年底,咸宁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46.9万人,老龄化率17.65%。预测“十四五”末,咸宁市60岁以上老年常住人口的总数将增加到57.28万人,步入中度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未富先老”的现实压力,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准备仍不充分,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为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编制《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和过程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3号)
(二)编制过程
市民政局于2021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各县(市、区)调研,广泛征集规划编制建议。2021年10月12日完成初稿后,发函征求6个县(市、区)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等31家市直单位意见。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2月2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2022年3月,报市司法局法审,并根据法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由17部分构成,分为4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规划背景,包括2个部分,主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挑战和不足。
第二板块为总体要求,包括3个部分,主要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板块为主要任务,包括8个部分,明确了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
第四板块为保障措施,包括4个部分,主要从组织领导、用地保障、资金投入、检查评估等方面阐述了保障措施。
四、主要指标
在主要指标上,明确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万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养老机构通过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100%,每千名老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或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1,县(市、区)老年大学覆盖率≥1所,高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