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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民政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持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战略窗口期。截至2020年底,咸宁市60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46.9万人,老龄化率17.65%。预测“十四五”末,咸宁市60岁以上老年常住人口的总数将增加到57.28万人,步入中度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未富先老”的现实压力,养老服务、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准备仍不充分,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为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中彰显新作为,编制《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和过程

(一)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5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3号

(二)编制过程

市民政局于2021年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深入各县调研,广泛征集规划编制建议2021年10月12日完成初稿后,发函征求6个县(市、区)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等31家市直单位意见。2021年12月31日至202213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2年2月28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议。2022年3月,报市司法局法审,并根据法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由17部分构成,分为4大板块。

第一板块为规划背景,包括2个部分,主要总结了“十三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成就,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机遇挑战和不足。

第二板块为总体要求,包括3个部分,主要阐述了“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三板块为主要任务包括8个部分,明确了构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增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

第四板块为保障措施,包括4个部分,主要从组织领导、用地保障、资金投入、检查评估等方面阐述了保障措施。

四、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上,明确2025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3万张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有集中供养意愿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社区日间照料设施覆盖率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6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00%养老机构通过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100%每千名老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社会工作者或购买社会工作机构服务≥1县(市、区)老年大学覆盖率≥1所高校和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

相关文件:咸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咸宁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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