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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殡葬管理所服务项目及价格标准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15 来源:通山县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一、文件依据

1.《省发改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2415);

2.《省民政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省殡葬服务机构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3);

3.湖北省标准化学会团体标准T/HBAS 072—2024《选择性殡葬服务项目指导目录》

4.《县发改局 县民政局关于通山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202510号)

二、普惠范围

1.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对象

凡在通山县殡仪馆火化的丧者,均可免除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

2.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及标准

1)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城区300具,乡镇400具(免费)

2)遗体存放含冷藏、冷冻保存15小时×72小时=1080

3)遗体火化含骨灰装整:平板炉500免费),灰炉1000具(减免500);

4骨灰寄存:240年,临时存放3个月不收取费用,超过3个月按年收取费用。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主要采用花坛葬、树葬、草坪葬、壁葬、一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内安放3个及以上骨灰和不保留骨灰(逝者家属自愿将骨灰交殡葬服务机构统一按不保留骨灰方式进行处置)等节地生态葬的,每例奖补2000元。

以上免费项目和未产生的免费项目不抵扣、不折现。产生免除基本殡葬服务以外的费用,由承办人(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委托人负责支付

三、服务项目具体说明

1惠民殡葬办理程序。一是为简化程序、方便群众,城乡居民遗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在县殡葬管理所申请,据实填写《通山县城乡居民遗体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及逝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份),免费金额直接在居民办丧总费用中予以减免。二是无名尸体火化费用由县殡葬管理所凭相关票据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允许火化证明,经县民政局核实由县财政局拨付。

2.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理程序。选择了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通山县户籍逝者的家属(指逝者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直接到县殡葬管理所进行奖补申领。

3吊唁设施及设备服务项目中,含礼厅及礼厅内固定布置物品座椅横竖LED显示屏、配置音响、简单背景音乐、司仪台

4丧葬用品服务花类服务服务项目中,具体内容及价格标准详见物品展示架和鲜花图册。

服务电话:0715-2383384

监督电话:0715-2358816

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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