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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举措助推老年助餐服务

发布时间:2022-11-30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为解决高龄、留守、独居、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我市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和社会餐饮企业,采取建设“中央厨房”“社区食堂”等多种形式,建立配餐、送餐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家门口的幸福“食”光。我市新建和改建12个社区老年食堂,优选6所公办养老机构开展老年助餐服务试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服务。

一、统筹推进,精心部署。我局主要领导带队下沉,深入村(社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地调研,全面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助餐点位安排、硬件设施、运营模式、就餐收费标准、以及群众反响等。多次就助餐模式、补贴、食品安全等问题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会商。930日,我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出台《咸宁市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我市老年食堂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二、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探索优化老年助餐服务试点内容,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形式,打造质量优、服务好的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逐步推进全市老年助餐服务全覆盖。目前,嘉鱼县鱼岳镇的东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了细化社区老年人用餐管理,食堂针对不同的群体,推出爱心助老卡、便民服务卡、爱心优惠卡和就餐卡四类卡,按照“一类一策”原则,每个群体享受不等的用餐优惠政策。空巢老人、环卫工人、未享受救助老人人群,享受半价用餐优惠政策,特困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可免费享受就餐。咸宁赤壁市蒲纺桂花树社区结合小区老旧改造,整合居家养老资金和公益岗位资源,组织居民一起动手,将工厂旧车间改造成餐厅,8元一餐的价格,经济实惠,清淡、软糯的菜品符合老年人口味,得到老人普遍的夸赞。

三、多元参与,持续运营我市老年食堂建设坚持共同缔造和“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原则,支持依托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设施增加助餐配餐功能;鼓励养老助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与社会单位食堂、餐饮企业融合发展。通城县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在隽水镇湘汉社区桂园酒楼成立桂园酒楼幸福食堂,可辐射湘汉社区、秀水社区、宝塔社区老年人4300余人,人提供就餐及送餐服务,对民政服务对象实行分类折扣优惠,90周岁以上老人就餐免费。桂园酒楼幸福食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用餐价格低于市场价,为确保其可持续运营,民政部门按照相应政策拨付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同时依托桂园酒楼经营的利润为幸福食堂可持续运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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