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5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分享 | 打印
(1)直接服务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
(2)间接服务方法: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社会工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