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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应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变更行政区划向上级人民政府提交的材料应当包括:

(一)申请书;

(二)与行政区划变更有关的历史、地理、民族、经济、人口、资源环境、行政区域面积和隶属关系的基本情况;
 
  (三)风险评估报告;
 
  (四)专家论证报告;
 
  (五)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情况;
 
  (六)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变更方案示意图;
 
  (七)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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