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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12-06 来源:省民政厅 字体大小: | | 打印

答: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拟成立社团名称、社团性质及宗旨、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业务范围、活动方式与活动区域、会员分布情况、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申请登记的除外)、注册资金及经费来源、组织机构、拟任负责人、党组织情况、办公地点、发起人或单位情况;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第十一条、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鄂民政规〔20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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