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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申领程序

发布时间:2022-07-07 来源:咸宁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 | 打印

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高龄老人,年满  80周岁,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办自行申请;失能失智或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可由本人亲属或村(社区)负责民政事务的工作人员代为申请;集中供养的城乡高龄特困老人可由所在供养机构代为申请。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县级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乡镇(街道)民政办,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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